天津市民租房可看“指導價” 租金浮動不超20%
- 發佈時間:2016-02-19 10:32:14 來源:濱海時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房屋出租價格豈能想怎麼漲就怎麼漲?在天津市可並不能全憑房東説了算。自2010年起,天津市就頒布《天津市房屋租賃管理規定》,加強天津市房屋租賃市場管理,引導、規範房屋租賃行為,保護租賃雙方當事人合法權益,並對房屋租金給出了指導價格。
據了解,房屋租賃市場指導租金是指以下標準房屋的指導租金:樓房(住宅)有簡單傢具、家電,一般裝修(鋪地磚,粉白墻,衛生間及廚房簡單裝修),有管道天然氣(或煤氣)、管道暖氣,周圍環境一般;同時,房屋租賃市場指導租金不含稅費,政府規定的各項稅費由租賃雙方按規定繳納,水電費、燃氣費、供暖費、物業管理費、電話費、電視收視費等費用由租賃雙方自行協商約定。
根據《天津市房屋租賃管理規定》:住宅房屋的市場成交租金可參照各區(縣)板塊的指導租金,根據市場實際情況適當浮動,浮動範圍一般不超過20%,而這一條款也在去年6月份再次做出調整,按照調整後的價格,在本次公佈的租金標準中,濱海新區被劃分為塘沽、漢沽、大港、開發區、北塘、中新天津生態城、空港經濟區、高新區和中心商務區共計9個區域,其中開發區租金標準遙遙領先,直逼市內六區,塘沽、中心商務區、空港、高新區等區域緊隨其後,價格均在20元/平方米以上,漢沽、大港區域的租金指導價格則最低。在濱海新興區域中,中新天津生態城的高層住宅租金指導價格達到了17元/平方米,與塘沽新河、新北等板塊相近。
“房屋租賃市場指導租金僅為租賃雙方議定租金提供參考,租賃房屋所屬板塊未有指導租金的,可參照臨近板塊、同類物業的指導租金,結合市場情況自行議定。”同時,房屋租賃的實際價格還受時間、房屋新舊程度、房主意願等多重因素影響,具體租賃價格還需要租賃雙方商議決定。新區規國局有關負責人表示。
時報記者 于浩洋 實習生 韓潔
- 股票名稱 最新價 漲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