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假記者竟然去公安局監督辦案
- 發佈時間:2016-02-19 04:29:54 來源:西安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記者 張奐雅)四名無業人員前不久打著某雜誌社西部工作站招牌,到公安機關以監督辦案為名行騙。近日,公安蓮湖分局將這個在省、市多地實施招搖撞騙、詐騙的假記者團夥成員全部抓獲。
2016年1月28日上午,兩名自稱是某雜誌社西部工作站的工作人員來到公安蓮湖分局,持某雜誌社西部工作站鋼印的工作證和紅色字樣加蓋“急情快報”條形章的公函材料,以監督辦案為由,要求公安蓮湖分局領導指示所屬的桃園路派出所,將辦理非法拘禁案件的證據材料退給當事一方,並對辦案民警嚴肅處理。民警核查其身份時,發現公函中多處錯誤,工作證也存在明顯漏洞。民警對兩人身份産生懷疑,在對二人反映民警越權辦案的問題進行調查的同時,也對此二人的身份進行了核查。經調查,派出所在辦理非法拘禁案中將作為證據的一方強逼另一方寫下的條據作為證據附卷,並告知當事雙方經濟糾紛應通過正常的法律程式到人民法院進行訴訟,如人民法院需要可以到公安機關調取相關案卷證據,所以不存在越權辦案問題。而雜誌社那邊的工作人員則明確表示,雜誌社並未授權相關業務,西部工作站均係假冒,山東、河北等地均多次出現冒充其雜誌進行違法犯罪的行徑,希望公安機關給予嚴懲。分局隨即迅速成立專案組,展開全面調查工作,並依法對該工作站所登記的辦公地點進行搜查,查獲假冒的檢察官、警察制服和一批假公章、假證件,證件封皮、鋼印機及大量的要求有關部門調查回復的函件。
經初步審查,四每人平均為無業人員,于2015年7月假冒成立了某雜誌社西部工作站。張某為站長、張某某為常務副站長、董某某為副站長、鄭某某為編輯部副主任。四人假冒某雜誌社西部工作站、中國檢察出版社西安辦事處檢察院工作人員等名義,分工明確,張某、張某某在外“承接業務”,組織實施。董某某則採購物品,準備行頭用於冒充。鄭某某係初入該站,負責起草文件、材料等工作。先後在省、市、區一些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以及個人中招搖撞騙,插手經濟糾紛、承攬工程、拉托“撈人”,從中收取好處費。四人交代案件5起,涉案金額8.3萬元。
目前,涉嫌招搖撞騙的四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蓮湖分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審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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