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2015年全國共查處各類草原違法案件16427起
- 發佈時間:2016-02-03 21:50:16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人民網北京2月3日電 據農業部網站消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破壞草原資源刑事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于2012年頒布出臺後,各級草原行政主管部門和草原監督管理機構認真貫徹實施《草原法》和草原司法解釋,積極履行職責,主動加強與司法機關的溝通協調,不斷加大草原執法監督力度,及時向司法機關移送破壞草原資源涉嫌犯罪案件,有力打擊了各種破壞草原資源的違法犯罪行為,為依法保護草原資源和生態環境作出了重要貢獻。據統計,2015年全國共查處各類草原違法案件16427起,其中向司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572起。
為進一步震懾破壞草原的不法分子,發揮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近日農業部對其中8起破壞草原資源的犯罪案件進行了通報。
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瑪納斯縣丁玉科非法開墾草原案。丁玉科于2013年9月24日在瑪納斯縣種羊場實施非法開墾草原行為。2013年9月30日,瑪納斯縣畜牧獸醫局對此案進行了立案調查。經查,丁玉科非法開墾草原面積51.62畝,其行為已涉嫌構成犯罪。瑪納斯縣畜牧獸醫局遂將此案移送縣公安局。2014年3月6日,瑪納斯縣人民法院以非法佔用農用地罪判處被告人丁玉科有期徒刑八個月,並處罰金五千元,因被告人丁玉科有犯罪前科並處於緩刑考驗期內,法院決定對其予以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此外,瑪納斯縣人民法院于2014年9月24日對瑪納斯縣畜牧獸醫局訴丁玉科財産損害賠償案作出民事判決,判處被告人丁玉科向原告賠償因非法開墾草原給國家造成的經濟損失8259.20元。
二、青海省格爾木市冬尕、冶灑海二人非法開墾草原案。冬尕、冶灑海于2014年12月在格爾木市郭勒木德鎮實施非法開墾草原行為。2015年3月18日,格爾木市農牧局對此案進行了立案調查。經查,冬尕于2014年11月將自己承包草原中的6000畝草原擅自轉包給冶灑海,同年12月,冶灑海在冬尕同意的情況下,非法開墾草原345畝,二人的行為已涉嫌構成犯罪。格爾木市農牧局遂將此案移送市公安局。2015年11月30日,格爾木市人民法院以非法佔用農用地罪判處被告人冬尕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以非法佔用農用地罪判處被告人冶灑海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
三、內蒙古自治區烏拉特前旗高瑞峰非法開墾草原案。高瑞峰于2014年5月10日在烏拉特前旗額爾登布拉格蘇木阿力奔嘎查實施非法開墾草原行為。2014年5月15日,烏拉特前旗農牧業局對此案進行了立案調查。經查,高瑞峰非法開墾草原75畝,其行為已涉嫌構成犯罪。烏拉特前旗農牧業局遂將此案移送旗公安局。2014年12月25日,烏拉特前旗人民法院以非法佔用農用地罪判處被告人高瑞峰有期徒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四、吉林省洮南市楊維強非法開墾草原案。楊維強于2012年至2013年期間在洮南市蛟流河鄉非法開墾自己承包的草原。2014年6月3日,洮南市草原工作站對此案進行了立案調查。經查,楊維強非法開墾草原178.5畝,其行為已涉嫌構成犯罪。洮南市草原工作站遂將此案移送市公安局。2014年11月28日,洮南市人民法院以非法佔用農用地罪判處被告人楊維強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
五、甘肅省環縣史學武非法開墾草原案。史學武于1999年至2000年和2009年至2010年期間兩次在環縣甜水鎮狼兒灘村實施非法開墾草原行為。2014年11月16日,環縣草原監理站接到舉報後對此案進行了立案調查。經查,史學武兩次累計非法開墾草原75.8畝,並種植了糧食作物,其行為已涉嫌構成犯罪。環縣草原監理站遂將此案移送縣公安局。2015年7月8日,環縣人民法院以非法佔用農用地罪判處被告人史學武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
六、黑龍江省青岡縣周春波非法開墾草原案。周春波于2010年開始在青岡縣勞動鎮北斗村實施非法開墾草原種樹的行為。2014年5月26日,青岡縣草原監理站對此案進行了立案調查。經查,周春波非法開墾草原152.33畝,其行為已涉嫌構成犯罪。青岡縣草原監理站遂將此案移送縣公安局。2015年6月20日,青岡縣人民法院以非法佔用農用地罪判處被告人周春波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七、甘肅省環縣史學彬非法開墾草原案。史學彬自2011年以來在環縣甜水鎮狼兒灘村實施非法開墾草原的行為。2014年11月16日,環縣草原監理站接到舉報後對此案進行了立案調查。經查,史學彬非法開墾草原59.3畝,其行為已涉嫌構成犯罪。環縣草原監理站遂將此案移送縣公安局。2015年7月22日,環縣人民法院以非法佔用農用地罪判處被告人史學彬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
八、內蒙古自治區阿魯科爾沁旗薩仁朝格圖非法開墾草原案。薩仁朝格圖于2015年5月2日在阿魯科爾沁旗紹根鎮柴達木嘎查非法開墾自己承包的草原。2015年5月7日,阿魯科爾沁旗草原監督管理局接到舉報後對此案進行了立案調查。經查,薩仁朝格圖非法開墾草原26.2畝,其行為已涉嫌構成犯罪。阿魯科爾沁旗草原監督管理局遂將此案移送旗公安局。2015年9月10日,阿魯科爾沁旗人民法院以非法佔用農用地罪判處被告人薩仁朝格圖拘役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
草原是我國重要的戰略資源,是生態文明建設的主陣地。農業部要求,各級草原行政主管部門和草原監督管理機構要站在建設生態文明和法治中國的高度,牢固樹立和深入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用的發展理念,採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始終保持打擊破壞草原資源違法行為的高壓態勢。發現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同時,要切實加強與公安機關、檢察院和法院的溝通協調,不斷完善草原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進一步形成草原行政執法機關與司法機關共同打擊破壞草原資源違法犯罪行為的新局面,為依法保護草原生態環境、促進生態文明建設做出積極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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