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258個體育館每年減稅7億元
- 發佈時間:2016-02-03 13:31:38 來源:齊魯晚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濟南2月1日訊(記者 韓笑 通訊員 嚴文達 黃忠禮) 記者從山東省財政廳獲悉,近期,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發佈《關於體育場館房産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政策的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對體育場館減免房産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促進體育運動消費,加快體育産業發展。
記者了解到,政策對不同所有權體育場館實行有差別的稅收政策。對國家機關、軍隊、人民團體、財政補助事業單位、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擁有的體育場館,用於體育活動的房産、土地,免征房産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
對經費自理事業單位、體育社會團體、體育基金會、體育類民辦非企業單位擁有並運營管理的體育場館,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其用於體育活動的房産、土地,免征房産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向社會開放,用於滿足公眾體育活動需要;體育場館取得的收入主要用於場館的維護、管理和事業發展;擁有體育場館的體育社會團體、體育基金會及體育類民辦非企業單位,除當年新設立或登記的以外,前一年度登記管理機關的檢查結論為“合格”。
對企業擁有並運營管理的大型體育場館,其用於體育活動的房産、土地,減半徵收房産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同時規定,享受上述稅收優惠體育場館的運動場地用於體育活動的天數不得低於全年自然天數的70%。
初步統計,山東省目前擁有各類體育場館258個,每年可減免房産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7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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