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稅收“一帶一路”發展戰略 促進企業“走出去”
- 發佈時間:2016-02-03 07:03: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去年,通過與多個“一帶一路”國家協商,我國企業減輕境外稅負約2.7億元人民幣
■本報記者 朱寶琛
為了更好地發揮稅收職能作用,服務我國對外開放戰略,服務“走出去”納稅人,2015年以來,稅務總局以稅收服務“一帶一路”發展戰略為抓手,以納稅人需求為導向,創新方式,主動作為,組織開展了一系列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
“2015年,我們梳理了與‘一帶一路’沿線64個國家簽訂稅收協定情況,在尚未與我國簽署協定的國家中擇重點開展談判,同時與一些國家就現行協定進行了修訂。”稅務總局國際稅務司相關負責人介紹,2015年,稅務總局與柬埔寨、俄羅斯、印度尼西亞、印度、巴基斯坦和羅馬尼亞進行了稅收協定談判或修訂性談判。據不完全統計,2015年新簽署的稅收協定、議定書和諒解備忘錄將減輕我國金融機構境外利息預提稅負擔約96億元人民幣。
在談簽稅收協定外,稅務總局積極處理“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相互協商案件,幫助我國企業解決境外涉稅爭議,為企業減輕境外稅收負擔。2015年,稅務總局通過與印度、印度尼西亞、塔吉克等“一帶一路”國家開展相互協商,為我國企業減輕境外稅收負擔約2.7億元人民幣。
國內企業到海外發展,需要改變思維方式,改變投資理念,這是企業的“換腦”。對於稅務機關而言,幫助企業了解“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稅制及稅收政策,這是稅務機關應該做的“功課”。
在“走出去”過程中,很多企業對“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稅制缺乏了解,無法合理判斷並有效控制“走出去”的稅收風險,希望得到稅務機關的幫助。從稅務機關自身來看,缺乏對境外稅收資訊的了解亦是制約工作開展的一個主要瓶頸。
基於這些考慮,2015年10月份,稅務總局在前期試點工作經驗的基礎上,將國別稅收資訊研究工作全面覆蓋“一帶一路”沿線國家,以及我國“走出去”納稅人主要投資目的地,共計95個國家和地區。目前,美國、蒙古、香港地區三份國別投資稅收指南編撰完成並在稅務總局網站公開發佈。
2015年,稅務總局出臺《關於落實“一帶一路”發展戰略要求 做好稅收服務與管理的通知》,從“談簽協定維權益、改善服務促發展、加強合作謀共贏”三個方面制定出臺了十項稅收措施,就政策支援助推國家對外開放戰略上持續發力。為減輕銀行業“走出去”的稅收負擔,稅務總局發佈了《關於境內機構向我國銀行的境外分行支付利息扣繳所得稅有關問題的公告》。
同時,稅務總局積極借鑒國際先進經驗,對美、英、德、法、日、韓等六國對外投資的稅收政策、以及管理服務的經驗進行了專題研究,並對完善我國對外投資稅收政策提出了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