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文明旅客乘飛機將受限
- 發佈時間:2016-02-02 02:15:30 來源:京華時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昨天起,中航協發佈的《民航旅客不文明行為記錄管理辦法(試行)》開始生效,民航旅客的不文明行為將被記錄在案。與此同時,國內五大航空公司在昨天聯合發佈《關於共同營造文明乘機大環境的聯合聲明》,表示將合力對不文明旅客採取限制措施。不過,關於航空公司究竟如何採取限制措施等細則目前還沒有明確。
□事件航企對不文明旅客“説不”
昨天,中國國航、東方航空、南方航空、海航集團、春秋航空共同在三亞簽署《關於共同營造文明乘機大環境的聯合聲明》,合力對不文明旅客採取限制措施。
按照《關於共同營造文明乘機大環境的聯合聲明》,五家航空公司將建立“旅客不文明行為記錄”,將因擾亂航空公司航空運輸秩序受到行政處罰、刑事處罰,或被民航、旅遊等相關行業管理機構列入“不文明記錄”的旅客列入其中;建立資訊共用機制,航空公司將掌握的因擾亂航空運輸秩序受到行政處罰、刑事處罰的事件資訊通報給民航、旅遊等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和行業協會;在資訊保存期限內,五家航空公司對列入“旅客不文明記錄”的相關當事人採取一定限制服務措施。
據了解,五家航空公司旗下的所有子公司都將執行聯合聲明中的限制服務措施,總運力佔國內航空運力的80%以上。不過,記者採訪獲悉,對於如何對不文明記錄內的旅客採取限制措施,目前幾家航企還沒有明確細則。
□反應乘客應有知情權和申訴權
機場和航班上是特殊的公共場合,一旦某些旅客出現不文明行為,可能帶來嚴重的後果。在乘客曹女士看來,對於影響航空安全的行為,確實有必要給予嚴厲的處罰,這樣可以讓旅客自律和警醒,減少或杜絕不文明的行為。
不過曹女士也認為,在乘客被“拉黑”前,應該尊重其知情權,保留其申訴的權利。“由於資訊不對稱,乘客有時很難弄清楚航班究竟因何延誤”,當飛機無故晚點、乘客坐臥不安的時候,有些機乘人員如果態度傲慢,容易導致旅客的不文明行為,這類情況也應該多聽聽乘客的聲音,不能一味偏袒。
上述一家航空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去年,國家旅遊局頒布實施《遊客不文明行為記錄管理暫行辦法》,並與中國民航局簽訂了《關於加強文明旅遊工作促進行業融合發展的合作協議》。今年1月,中航協也頒布了《民航旅客不文明行為記錄管理辦法》。這説明“不文明記錄”是整個旅遊業和民航業的事情,“希望主管部門能儘早出臺具體操作辦法,也便於航空公司具體執行”。
□分析不文明旅客乘機或被要求籤承諾書
中國民航大學航空運輸經濟研究所所長李曉津認為,航空公司作為與乘客平等的市場主體,是無權對公民出行權利進行限制或剝奪的。在李曉津看來,對“不文明記錄”內的乘客採取限制比較合情理的操作方式是簽署額外的承諾書。
據李曉津介紹,儘管航空旅客黑名單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已經是國際通行準則,但目前國內沒有明確的法律文書,因此操作起來可能會引發一些糾紛,因此希望業內在操作細則上能夠有比較適宜的方法。“‘不文明記錄’不是讓航空公司與旅客形成對立面,雙方是共贏的關係,航空公司是希望旅客能成行的,旅客也希望能順利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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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航企黑名單有先例
國內第一家明確設立了“旅客黑名單”的是2005年開航的春秋航空。2007年,幾十名旅客因要求航班延誤賠償未果,霸機15個小時之久,影響到後續的8個往返航班,2000余名旅客不能正常出行,直接經濟損失達十余萬元。事件平息後,春秋航空將曾經帶頭霸機的十多名旅客列入“暫無能力服務旅客名單”,後又因霸機旅客主動認錯,春秋航空決定將這些被記錄在案的旅客從“黑名單”中取消。
而再次引起社會各界高度關注的,是2008年的廈航拒載案。當年曾與廈門航空發生勞動爭議的原廈航安全員范後軍,因連續5次乘坐廈航航班被拒絕登機,認為自己被廈航列入“黑名單”,遂起訴至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不過,最終法院認為廈航的行為不構成對范後軍人格權的侵犯,駁回其全部訴訟請求,由此引發了關於旅客黑名單的熱議。
京華時報記者郝少穎田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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