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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江救援社會力量加速萎縮

  • 發佈時間:2016-02-02 00:31:12  來源:經濟參考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經濟參考報》記者近日在長江沿線重慶、湖北、湖南、江蘇等地採訪發現,近年來國家不斷投入建設長江水上救援力量,但救援設施設備不足、專業人才匱乏、社會救援力量加速萎縮、相關法律法規不夠健全等問題依然存在,長江水上救援能力體系建設形勢嚴峻。

  一旦有大型船舶翻沉

  很多救援船束手無策

  目前,長江幹線建了數百個巡航搜救基地,組建了水上人命救援專家人才庫。但據業內人士介紹,長江水上救援設備不足,難以適應船舶大型化、多樣化和日益繁忙的長江航運要求。現有的海巡艇都比較小,抗風性和穩定性有限,大馬力救援拖輪匱乏,也沒有配備直升機。

  “一旦有大型輪船翻沉,我們的海事船就算是到了現場,也會像一隻螞蟻看到一頭大象倒在水裏,束手無策。”一位海事部門工作人員説。

  長江沿岸某省海事局相關負責人説,他們救援主要靠90多艘海巡艇,但多數都較小,對大型事故船舶的救援力不從心。

  地方海事機構救援能力有限,在長江沿線十分普遍。長江上游某地港航部門一位監控中心負責人介紹説,當地有4500公里地方管轄的水域,但只配備了9條搜救艇和一些執法船,只能保重點水域。

  隨著長江船舶事故日益減少,專業救援人員也越來越少。據業內人士介紹,長江下游某省江段能用的潛水員也就一二十個,最高峰時長江有一百多人,目前得有三四十個才能滿足需求。“但連這十幾個人可能都保不住了,他們到了40歲以上身體條件就不允許了,幹到50歲的潛水員幾乎沒有。”上述業內人士説。

  《經濟參考報》記者採訪發現,令人憂慮的是,現有的危化品應急處置能力有限,難以有效防控風險。武漢一家航運物流企業負責人反映,船舶發生事故沉沒後,事故船舶的燃油艙不可能完全密封,會有燃油溢出,但巡航救援基地的防污染設備不足。除清污船外,社會救援船舶幾乎沒有清污設備。加之溢油隨水向下漂流,增加回收難度。

  長江海事局相關負責人稱,經多年建設,長江幹線目前基本具備了200噸油類危化品泄漏事故的處置能力,部分地區具備了500噸的處置能力;但化學品一到水裏就融合了,應急處置是世界難題,他們這方面的應急能力幾乎為零,救援設備基本沒有。

  每年演練時動一次

  應急設備庫難以有效使用

  據悉,國家已在重慶、萬江、巫山、巴東、三峽、岳陽、武漢、蕪湖、九江等地投資建設了應急設備庫。但長江海事局一位專家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由於沒人沒經費,設備庫的運營管理,後續應急、演練、培訓都是問題,有的設備庫連電瓶充電、設備維護都沒做;只是一年搞一次應急演練時設備才動一下,其他時間基本沒人動。

  多名地方海事部門負責人都表示,國家在長江上建設的這些基地是有基礎性作用的,但是它們多是國家一次性投入建起來的,沒有經費、沒有編制、沒有維護,也就沒法有效地使用起來。

  一些業內人士和基層幹部認為,政府的力量有限,長江是一條線,出事的地方和搜救力量設置都是一個點,而江上救人需要爭分奪秒,實施起來經常感到無能為力。一名業內人士告訴記者,交通部要求接到報警30分鐘到點上,我們內部要求是20分鐘,快的時候15分鐘就能到。但事故發生了,留給外界救人的時間,往往只有幾分鐘。

  與沿海不同,我國在沿江沒有設立專門的救援打撈局,水上搜救一直是政府主導、海事牽頭、各部門廣泛參與、專業隊伍與社會力量相結合的方式。社會救援力量是水上搜救的重要力量。

  然而,由於近年來長江沿線的事故數量大幅下降,不少社會救援力量難以為繼。長江下游某省一家公司的一名潛水員曾經到江邊燒香、磕頭,求的竟然是多沉船。如今,這家公司因債務纏身破産了。

  武漢一家打撈公司負責人反映,長江上的打撈船數量有限,且分佈不均,多屬於自主經營性質,事故在某一區段不可能頻發,為了求生存,只能去找別的活幹,一旦出現險情救援船沒在,鞭長莫及。

  多位基層海事人員告訴本報記者,近期他們遇到了一個新麻煩,由於江上的船不少是個體戶的,船一沉海事發強制打撈令,但船主棄船走了,打撈費用就成了負擔。海事部門為避免礙航,只能跟打撈機構不講理,先撈上來再説,錢有時一欠大半年,對打撈機構是不小的負擔。

  此外,一些地區由於地方與部門之間權責利不夠清晰,難以形成合力。一位海事部門專家表示,針對陸地上危化品應急處置,武警、消防及化工企業都有較強的專業隊伍,但近些年水上的應急專業化作業隊伍是空白,港口建設時要求配套,幾乎都沒實施。

  完善救援基礎設施

  構建長江救援有機整體

  不少業內人士認為,長江應該像海上一樣設立救援打撈局,由交通運輸部救援打撈局統一領導,投資建設救援基地,配備大型救援船、救援直升機以及救援資訊指揮系統等,並在事故多發地點及危險航道設立若干站點。

  而在江蘇海事局副局長王士明看來,現有打撈救助制度不能輕易打破,長江要再建一班自己的搜救隊伍,民間機構就可能全死掉,以後再想把他們找回來就很難了。

  華中港航物流有限公司總經理梁立旭等業內人士建議,加強社會搜救力量建設,完善“專群結合”的長江搜救協作機制。長江海事系統多位幹部認為,水上應急救援是和時間賽跑的生命大營救,第一時間參與救援的往往是社會船舶和人員,就近就地救援至關重要。為此,必須依靠社會力量,採取政府為社會救援力量提供專業技能培訓、適當配備救援設備、為義務救援人員訂制人身意外保險、允許社會力量使用國家應急設備庫和搜救基地的設施設備等措施,大力調動社會各方面的積極性,形成地方政府及行業部門為主,其他相關部門聯動,社會救援力量廣泛參與的救援體系。

  同時,加大投入完善救援基礎設施建設,升級更新必要的設備。南京地方海事局相關負責人建議,結合長江航道工程建設和航運發展規劃,同步規劃實施安全監管基礎設施建設。如在一些事故險情多發航段配備大型海巡艇、無人機、1000噸級乃至更大的起重救撈船等裝備,在一些重點港口適當配置功能較為齊全的大功率拖輪,在長江幹線水系大型湖泊等容易發生大風大浪的航區,規劃建立避風港等安全錨地。

  此外、應完善相關法律法規,進一步理順體制機制。按照條塊結合、以塊為主和集中統一指揮的原則,沿江各省水上應急指揮中心與長江水上搜救協調中心相互結合,資訊共用,構成長江水上應急救援體系的有機整體。同時,可鼓勵地方立法,明確政府和各部門在水上應急救援中的職權,實現資源優化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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