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企做“房東”是多贏之舉
- 發佈時間:2016-02-02 00:31:04 來源:經濟參考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據媒體報道,相關部門正研究制定相關文件與補貼政策,鼓勵機構投資者購買庫存商品房成為租賃市場的房源提供者,鼓勵發展以住房租賃為主營業務的專業化企業。在房地産市場難以全面復蘇、去庫存壓力很大的大背景下,發展房地産市場租賃業務,給買不起房但需要住房者,無疑是一項能夠實現多贏的好舉措。
眾所週知,在絕大多數發達國家,自有房的比例都不是很高,相當一部分居民都是依靠租房解決住房問題。因此,即便房價再高,買房難、買房貴問題也不會十分嚴重,炒房者也很難將房價炒上去。相反,在我國,由於居民對自有房的要求過高,對住房養老、住房結婚等的需求太大。因此,也就給房價的快速上漲提供了機會,給各種炒房和投機創造了條件。
值得注意的是,在房地産市場出現房價過高、多數居民買不起房的同時,庫存現象也越來越嚴重。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2015年商品房待售面積已首次突破7億大關,達到7.18億平方米。此外,空置房已接近5000萬套,按照100平方米/套計算,空置面臨將達到50億平方米。即便50%是屬於家庭的首套房和二套房,其空置現象也是令人擔憂的。
在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上,對去庫存也提出了諸如鼓勵農民工進城買房等方面的舉措。但農民工進城或許能夠消化一部分庫存,但是按照目前城市的就業和社會保障條件,還有多少農民工願意到城市購房呢?因此,發展租賃市場,讓更多的商品房轉化成租賃房,或許是一個更有價值和意義的舉措。
按照目前的情況,筆者認為,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可以走這樣幾條路。首先,政府應當收購一部分商品房,用於低收入階層的住房需要,提供低租金的租房服務,切實保障低收入階層的住房問題,也體現政府對低收入階層的關注和重視。
其二,一些手持大量商品房的機構或個人,可以通過成立住房租賃公司的方式,將手中的商品房從出售房轉化成租賃房,提供給住房需求者。待租房者具有購買能力了,也可以使其轉化成銷售房,既滿足了購房者的需要,也使手中的商品房能夠銷售出去。
再者,房地産開發企業可以設立租房公司,將長期擱置在手中的商品房轉化成租賃房,由單一的房企轉化成房企業與房東相結合的企業,提高商品房的使用效率,減少資源浪費。
最後,房企還可以與實體企業合作,按照租售合一的模式,出售部分産權,或出售部分商品房給企業,再租賃一些商品房給企業,幫助實體企業解決職工的住房問題。
當然,為了鼓勵房企或炒房者將手持的商品房轉化成租賃房,有關方面還可以出臺相關的政策措施,扶持企業、機構或個人展開租房業務,如減免房屋租賃方面的稅費。
總之,發展商品房租賃市場,對於去庫存是具有更加有效的作用的,特別是庫存壓力較大的三、四線城市,更應當發展好商品房租賃市場,通過租賃達到去庫存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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