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資逾3億元 江西一男子一審被判死緩
- 發佈時間:2016-01-28 14:48:25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華社南昌1月28日專電(記者胡錦武、賴星)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27日在江西省十二屆人大五次會議上披露,江西都昌縣男子邵明以支付高額利息為誘餌,非法集資3.01億元,被法院一審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2008年8月至2013年11月,邵明在明知沒有償還能力的情況下,虛構做工程、招投標打保證金、工程資金週轉等事由,以支付高額利息為誘餌,向社會不特定公眾籌集資金。集資後,邵明將大部分資金用於給他人還本付息,併為自己及他人購買豪車和房産、名錶金飾等奢侈品。
截至案發前,邵明共向34人非法集資3.01億元,扣減案發前歸還的借款人本金1168萬元,借款利息7134.05萬元,實際詐騙金額2.18億元。
據此,江西九江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集資詐騙罪判處邵明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産。一審宣判後,邵明未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