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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修不好,定損員就是不準換

  • 發佈時間:2016-01-20 16:29:30  來源:重慶晨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 (記者 文驥)“4S店和社會修理廠都説必須換零件,但保險公司的定損員卻堅持只修不換,還説這是公司的規定……”談及愛車理賠遇到的煩心事,車主樊女士一臉的無奈,其經歷也值得其他車主借鑒。

  去年12月14日,樊女士的車子被追尾,交警認定係對方全責。把車開到4S店定損,發現位於後保險杠處的消音器受損無法修復,須整個更換,但對方的保險公司的定損員卻堅持只修不換。“不同意換,還説這是公司規定,而且態度極不友善。”産生分歧後,定損員多次和樊女士在電話中爭吵,並向責任方車主施壓,要挾對方出面和樊女士扯皮,否則超出定損部分的花費將由其自行買單。

  樊女士介紹,此前她也發生過一次類似事故,當時就是直接更換受損零件。記者向4S店求證,維修技師稱:受損消音器為精密零部件,確實無法修復,只能向廠家訂貨進行更換。

  一週後,定損員又致電樊女士,稱保險公司指定的修理廠可以進行維修,讓她把車開到修理廠重新定損並維修。樊女士堅持要在4S店進行維修,對方遂派出修理廠的技師到4S店查驗,查驗給出了一樣的結論:修不好,只能換。

  樊女士主動聯繫定損員,對方仍堅稱:“修不好的零部件也只能修,不能換,這是公司規定。”樊女士通過保險公司的熱線投訴,幾經交涉,對方才答應更換零件,差不多折騰了一個多月。

  記者聯繫當事定損員了解情況,對方不願接受採訪。記者致電保險公司熱線,工作人員表示:一般投訴會在1-3個工作日受理,而是否更換零部件要根據車輛受損情況而定,需要定損人員與車主、維修方商定,公司並無“修不好的零部件也只能修,不能換”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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