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對外貿易救濟措施有理有度
- 發佈時間:2016-01-19 22:29:56 來源:國際商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據中國貿易救濟資訊網統計,按照WTO統計口徑,2015年,我國對外啟動貿易救濟調查11起,全部為反傾銷。截至2015年年底,我國對外啟動貿易救濟調查240起,其中反傾銷案件232起,反補貼案件7起,保障措施案件1起。
貿易救濟調查啟動數增加
且全部為反傾銷
2015年,按WTO統計方式,我國對外共啟動11起反傾銷調查案件,同比增加4起,增幅57.1%;反補貼0起,同比持平(表1)。如按中方統計則反傾銷為4起,同比增加1起,增幅33.3%;反補貼0起,同比持平。
對發達經濟體啟動數增加
但佔比略降
2015年,我國對外啟動的11起反傾銷調查中,涉及發達經濟體8起,佔比72.7%,下降13個百分點,但案件絕對數同比增加2起,增幅達33.3%;涉及發展中經濟體3起,佔比27.3%,同比增加2起,增幅達200%。2011年~2015年,我國對進口産品啟動貿易救濟調查涉及發展中經濟體的立案數和佔比均有所增加(表2)。
2015年,我國對外啟動的11起反傾銷調查中,日本以4起居首位,美國、歐盟和南韓各2起,土耳其1起。2011年~2015年,我國對進口産品啟動貿易救濟調查主要涉及歐盟(13起)、美國(11起)和日本(11起),三者合計佔比76.1%。涉案國家極為集中,南韓和印度均以3起並列第三(表3)。
鋼鐵及其製品涉案增加行業集中度維持高位
2015年,我國對外啟動的11起反傾銷調查中,鋼鐵行業涉案5起(鐵基非晶合金帶材2起、取向電工鋼3起),佔比45.5%;造紙(未漂白紙袋紙)和紡織(晴綸)各涉案3起,佔比分別為27.3%,涉案産品行業極為集中。2011年~2015年,我國對外啟動的46起貿易救濟調查共涉及化工、鋼鐵及其製品、多晶硅、造紙、電子産品、紡織、醫療設備和食品8個行業,前四個行業合計共36起,佔比78.3%,行業集中度較高,特別是化工行業以17起領跑,佔比37%(表4)。
2015年,我國對外發起的11起反傾銷調查中,涉及北京、上海、浙江、福建、湖北和吉林等6個省市(表5),與2014年涉及省市數持平。
2015年,我國新實施貿易救濟措施案8起,均為反傾銷案;新增徵稅産品3個,分別為未漂白紙袋紙(初裁)、甲基丙烯酸甲酯(終裁)、光纖預製棒(終裁)。
2015年,我國共終止實施18起貿易救濟措施,均為到期終止。其中反補貼1起,反傾銷17起;涉及産品7個,取向電工鋼、甲醇、苯酚、核苷酸類食品添加劑、乙醇胺、聚酰胺-6,6切片(僅英國終止)、聚氯乙烯(僅俄羅斯終止)。
按照我國統計口徑,截至2015年年底,我國共有37起貿易救濟案件仍在採取措施,其中反補貼案件4起,反傾銷案件33起,涉及産品39個。
對涉案企業統計顯示,截至2015年底,我國已裁決貿易救濟案例的申訴企業(含原審和復審)共339家,涉及29個省級行政區(港澳臺除外、未涉及西藏和海南)和3個計劃單列市(未涉及深圳和大連)。
(作者單位:上海海關學院經濟與工商管理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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