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境外人民幣同業存款25日起開徵存款準備金
- 發佈時間:2016-01-18 08:43:05 來源:光明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證券時報記者了解到,央行針對離岸人民幣市場祭出“大招”。17日,央行下發《關於境外人民幣業務參加行在境內代理行存放執行正常存款準備金率的通知》(下稱“《通知》”),將自1月25日起,對境外參加行存放在境內代理行等境內銀行的境外人民幣存款執行正常存準備金率。
《通知》表示,境外人民幣業務參加行存放境內代理行人民幣存款執行正常存款準備金率,即境內代理行現行法定存款準備金率;港澳人民幣業務清算行(具體指中國銀行[-2.79% 資金研報](香港)和中國銀行澳門分行)存放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和珠海市中心支行清算賬戶人民幣存款、其他人民幣業務清算行存放境內母行清算賬戶人民幣存款參照執行。
境內代理行首次代交存的存款基數為2015年末境外人民幣業務參加行在境內代理行開立全部賬戶中的人民幣存款餘額,央行將根據宏觀審慎原則,按季評估和調整交存基數。
興業銀行首席經濟學家魯政委表示,與外幣流入需要結匯才能完成境內貨幣“發行”不同,境外人民幣存放境內,除非嚴格的賬戶隔離,否則,其自動就成為了增發的“境內”貨幣,按照現行規則,本來就需要視同境內貨幣,繳納準備金只是成文法列舉方式下的補漏洞而已。另外,在海外對境內的貶值預期下,導致人民幣回流過多,此一準備金率,有助於提高其回流套利成本,避免離岸利率持續畸高。
“總體來説,似乎與一些媒體渲染的所謂‘絕殺’,‘保衛’之類,沒有直接關係。”他表示。
國信證券首席宏觀分析師董德志亦表示,境外人民幣業務參加行存放在境內的人民幣存款估算有大致1.3萬億,若按20%徵收存款準備金,則會有2,000多億的徵收,對境內銀行間流動性收緊存負面影響。此次針對的本幣政策調整與境內機構一樣對人民幣存款一視同仁,但不能確定此舉是否是為封殺境外人民幣業務行利用人民幣調出境外做空,對人民幣匯率影響幾何尚不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