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美國加州“為難”大眾汽車看大氣保護
- 發佈時間:2016-01-15 22:04:45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華社舊金山1月14日電 隨筆:從美國加州“為難”大眾汽車看大氣保護
新華社記者徐勇
美國加利福尼亞州政府監管部門日前告知德國大眾集團美國分公司,對這家汽車製造商遞交的部分柴油發動機轎車召回方案不予認可。
這一決定涉及2.0升排量的柴油車,車型跨度從2009年至2015年,包含“甲殼蟲”、“捷達”、“高爾夫”和“帕薩特”品牌,在加州累計銷售約7.57萬輛。
加州政府環境保護局空氣資源委員會主席瑪麗·尼克爾斯12日發表聲明:“大眾公司先前決定,以欺騙方式矇混(汽車尾氣)排放測試,隨後試圖掩蓋。他們持續撒謊、強化謊言,遭到揭穿後試圖抵賴。”
空氣資源委員會以保護大氣環境為職責,尼克爾斯指認大眾汽車産品“釋放數以千噸計一氧化氮,侵害加州居民的健康”。
與同等發動機排量的汽油動力車相比,柴油動力車可輸出更強勁動力。大眾汽車以電腦軟體手段欺騙尾氣測試,讓消費者以為柴油轎車不僅潔凈、而且同等油量消耗可以行駛更多里程。這樁醜聞去年9月曝光。
在美國,以製造商而非個體或個人為監管和執法對象,是環境保護及消費者保護慣常做法。無論聯邦還是加州,此次均未對相關車主及其車輛加以限制。
空氣資源委員會去年9月18日發出“糾正告知函”,要求大眾汽車45天內遞交召回和檢修問題車輛建議書。去年12月,大眾汽車遞交召回方案。
為否決這份召回方案,空氣資源委員會事前做足了“功課”,列舉多項理由:沒有充分明確哪些是問題車輛;沒有列出獲取車主姓名和地址的足夠手段;缺乏檢修方案細節,無法做技術評估;沒有充分説明檢修會對車輛性能、排放和安全産生哪些影響……
同時,委員會發出“違法告知書”,正式列出13項“罪名”,包括違反加州汽車排放標準和測試程式;無效申請排放達標證書;使用“欺騙裝置”;進口、運輸、採購、擁有和接收不達標車輛;銷售排放超標車輛;違反車載診斷系統規範。
委員會發言人戴維·克萊根説,監管人員正在定量分析問題車輛超標排放的一氧化氮和顆粒污染物,作為與這家汽車製造商確定解決方案的依據。“多少人哮喘發作?多少人過早死亡?這不只涉及車輛,更涉及公眾健康和環境。”
委員會提供一份背景資料,指認氮氧化物是造成加州大氣臭氧污染的最重要因素和産生細微顆粒污染的關鍵因素。而顆粒污染會加劇慢性心肺疾病,提高過早死亡風險。
一個星期前,美國政府司法部代表環境保護署發起民事訴訟,指認大眾汽車違反《潔凈空氣法》。依照美國方面現有程式,這家德國汽車製造商有可能面臨行政處罰和民事賠償,處罰金額可能達到200億美元。對大眾汽車管理層人員的刑事犯罪調查正在進行之中。
早在1965年,美國社會活動家、消費者權益保護先驅拉爾夫·納德爾就曾出版經典著作《任何速度都不安全》,其中專門講到汽車污染排放及其對霧霾形成的作用。
半個世紀過去,汽車安全和污染,依然是現實課題。
環境保護或消費者保護,理念當然要緊,實踐更為關鍵。加州“為難”大眾汽車,可以讓其他汽車製造商從中吸取“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