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法院集中發放1.7億余元工程拖欠款 優先償還民工工資
- 發佈時間:2016-01-14 19:28:16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華社上海1月14日專電(記者黃安琪)1.3億余元工程款拖欠一年半遲遲不支付,眼看年關將至,工程款不到位,五六百名民工工資也沒有著落。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啟動執行聯動機制,包括利息在內的共計1.7億余元執行款全部執行到位。14日,上海市二中院向申請執行人發放了這筆執行款,其中三分之一為拖欠的民工工資。
2014年6月16日,中元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就上海市一創意産業園工程尚余工程款向上海市二中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路之達(中國)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1.3億余元以及逾期付款的利息。經調解,上海市二中院作出民事調解書,路之達(中國)有限公司公司應向建設公司支付1.3億元及利息。
然而,路之達(中國)有限公司公司並未如期付款,中元建設因而向上海市二中院申請執行。執行中,雙方于2015年1月12日達成執行和解協議,路之達(中國)有限公司公司承諾在30日內變賣自有資産,支付上述款項及法定的遲延履行金。考慮到路之達(中國)有限公司公司的償債能力,為防止路之達(中國)有限公司公司轉移資産或發生資不抵債的情況,雙方雖達成了執行和解協議,上海市二中院仍查封了其名下的房地産。可是,路之達(中國)有限公司公司最終仍未履行執行和解協議。
據悉,中元建設和路之達(中國)有限公司公司另有一案在上海市另一家法院申請執行,該法院已經啟動對路之達(中國)有限公司公司房産的拍賣程式。經多次協調,雙方就本案與另一起案件共同達成了執行和解協議,確認本案執行款項共計為1.7億余元。因路之達(中國)有限公司公司涉案較多,其資産不夠償還所有債務,本案工程款又涉及眾多民工的工資問題,上海市二中院啟動執行聯動機制,向另一家法院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要求在拍賣款中優先受償本案債權1.7億余元。
上海市二中院收到劃來的本案執行款1.7億余元後,立即啟動綠色通道,在確認本案債權後加快審批程式,于14日向申請執行人發放了上述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