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企業不得認定為“著名商標”
- 發佈時間:2016-01-08 16:32:26 來源:湖北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湖北日報訊 (記者張茜、通訊員上官曉敏、呂偉)以後失信企業將不得認定為“湖北省著名商標”、“著名商標”、“知名商標”。昨從省工商局了解到,該局首次發佈失信企業信用約束指導意見,加大對失信企業約束力度。其中包括在榮譽稱號或評審公示方面對受約束對象實施限制,在資格認定工作中對受約束企業實施限制。
據省工商局介紹,企業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企業被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個體工商戶被標注為經營異常狀態,企業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企業法定代表人被載入黑牌企業數據庫等5種情形發生期間及解除被約束情形當年,不得被認定為“湖北省著名商標”、“著名商標”和“知名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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