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持新規1月9日起執行
- 發佈時間:2016-01-08 05:31:05 來源:華西都市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救市第1彈
時隔半年,證監會再度發佈“減持規定”。1月7日,為維護證券市場穩定,實現監管政策有效銜接,充分發揮市場自我調節作用,證監會制定了《上市公司大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下稱《減持規定》),自2016年1月9日起施行。這也被市場戲稱為“救市第一彈”。
證監會再發“減持新規”
去年7月8日,面對市場的連續暴跌,證監會出臺《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和大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本公司股票相關事項公告》(即“18號文”)。要求從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和持股5%以上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通過二級市場減持本公司股份。
新年伊始,面對即將到期的《18號文》,市場情緒恐慌。1月7日,在A股四度熔斷之後,證監會休市後發佈了“減持新規”。並表示,由於《減持規定》在現行證券法律體系下,對大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進行了規定,有利於形成穩定的市場預期,化解恐慌情緒。因此,《減持規定》出臺後將不會出現“減持潮”;引發市場大幅下跌的説法沒有根據,投資者應當理性看待、審慎甄別。
同時,證監會強調,出臺《減持規定》,並不意味著中國證券金融公司等“國家隊”即將退出,其穩定市場的職能也不會發生改變。今後,證監會將繼續把穩定市場、穩定人心、防範系統性風險作為目標,全力做好相關工作。
多家上市公司主動“加鎖”
有報道稱,證監會召開緊急會議研究市場情況和討論市場熔斷機制。不過,截至1月7日正常收市時間下午3點,還未有官方消息發佈。
同時,交易人士表示,減持問題並非現在市場唯一的問題,甚至也並非最大的問題。“今天早上有報道稱,註冊制具體實施方案將於本月落定。另外又有3家公司首發申請通過。而減持問題,這兩天有那麼多公司公告表態要推遲的。”
1月7日晚間,逾18家上市公司大股東密集承諾,年內或半年內不減持公司股份,蘇寧雲商等多家公司更推出億元級別增持計劃,參與穩定股市行動。而加上前兩日率先公告不減持的28家公司,至昨日晚間,主動“加鎖”公司數量已有46家。
新舊減持規定對比
期限與數量舊規:6個月內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和持股5%以上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通過二級市場減持本公司股份。
新規:大股東在三個月內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的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一。在針對大股東通過集中競價交易設置減持比例的同時,為其保留了大宗交易、協議轉讓等多種減持途徑。
新規新增內容:區分擬減持股份的來源上市公司大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適用《減持規定》,但大股東減持其通過二級市場買入的上市公司股份除外。
設置大股東減持預披露制度新規遵循“以資訊披露為中心”的監管理念,要求上市公司大股東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需提前15個交易日披露減持計劃。
設置限售條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大股東及董監高不得減持股份:
(一)因涉嫌證券期貨違法犯罪,在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或者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期間,以及在行政處罰決定、刑事判決作出之後未滿六個月的。(二)因違反證券交易所自律規則,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未滿三個月的。(三)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專家觀點
武漢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所長董登新:
這一規定裏有兩個亮點。一個是1%,另一個就是15個交易日。因為它能夠在一定程度上解決資訊不對稱的難題。此外,提前15個交易日的規定能夠讓市場和投資者擁有足夠應對的時間。1%這一數據也表明瞭我們不反對減持,但是減持需要有序進行,不能投機。
英大證券研究所所長李大霄:
證監會的減持新規給大股東之前不計成本的、無限制的減持念了一個緊箍咒,從而對市場的穩定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此外,國家隊、險資、大股東、上市公司回購以及上市公司的員工持股計劃都應該出手,而投資人應該冷靜。華西都市報記者白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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