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服務性收費清單呼之欲出
- 發佈時間:2016-01-07 22:30:50 來源:國際商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大多數情況下我們並不了解哪些收費項目是有法律依據的,如果以後這個清單能夠在相關部門和單位的辦公場所公示出來,我們的錢就交得更明白了;要強制接受清單之外的收費項目,我們也有底氣拒絕。”
國家發改委網站日前發文稱,2015年8月份以來,發改委與財政部、工信部、商務部、海關總署等7部委在全國範圍內部署開展了進出口環節收費清理規範,為進一步改善營商環境、減輕進出口企業負擔、促進外貿穩定增長起到了積極作用。
接受國際商報記者採訪的業內人士表示,相關政策在各地、各部門得到了不同程度的落實,對降低企業成本起到了一定作用,但要對名目繁雜、各地標準不一的經營服務性收費進行清理和整頓,亟須儘快出臺目錄清單。
前期清理整頓:有一定作用
寧波一家紡織服裝企業主要在寧波北侖港、上海港出口貨物,該公司吳總在接受採訪時告訴國際商報記者,他對2015年以來政府部門對進出口環節收費進行的清理和規範有所感受,“尤其是一些行業協會、學會等社會組織依靠代行政府職能設置的收費項目,現在越來越少了,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企業的進出口成本”。
天津樾嬴國際貨運代理有限公司報關經理陳伯韜也有類似的表達:“的確是有一些收費項目,之前一直在收,後來陸陸續續就沒有了。”
重慶一家從事服裝類出口的外貿企業單證部員工小劉能夠準確地説出2015年內被取消的幾個收費項目,“比如簽單費和檢驗費及原産地證明費等都取消了”。
“這些都算是為外貿企業著想。現在國際需求不好,政府從內部收費方面著手為外貿企業減負,還是有一定作用的。”小劉説。
上述發改委發文中列舉了船舶港務費、港口船舶使用費、港口設施保安費等被取消或降低標準的收費項目,小劉對此表示確認,“這些規定在2015年內都已經落實,我們現在不用再繳納相應的費用了”。
經營服務收費清單:已經在路上
與小劉的表述不同,鄭州一家外貿公司的業務員小汪告訴記者,像船舶港務費、港口船舶使用費、港口設施保安費這些項目,一般都是歸入境雜費裏。“貨代公司給我們開的發票往往不含這些明細,所以即使一些收費項目被取消或者下調標準了,我們也不會知道得很清楚。”
據小汪透露,貨代公司所開的發票中一般包含三個大項:報關費、代理海運費和代理運費,而代理運費一項中往往包含文件、艙單、拖車、碼頭操作等多種費用,這些費用再由貨代公司交給船公司、港口經營企業等,“特別複雜”。
陳伯韜則直言,他並沒有感受入境雜費的降低。“對於政府來説,清理和整頓行政事業性收費會更有效一些,比如海關部門和檢驗檢疫部門收取的費用有明顯減少。但像這些經營服務性的費用,畢竟是企業徵收,估計政府也不能干預太多吧。”“港口經營企業往往只有一家,費用項目構成和收費標準當然是他們説了算,而且不同港口的標準不同,他們也都有足夠的理由。”陳伯韜説。
發改委正將建立收費目錄清單作為使此類經營服務性收費項目明晰有據的辦法。據悉,目前《中央涉企進出口環節經營服務收費目錄清單》已經建立,各地方的進出口環節經營服務收費目錄清單也在編制過程中,業內人士一致表示,希望相關規定能夠儘快落實。“大多數情況下我們並不了解哪些收費項目是有法律依據的,如果以後這個清單能夠在相關部門和單位的辦公場所都可以公示出來,我們的錢就交得更明白了;要強制我們接受清單之外的收費項目,我們也有底氣拒絕。”陳伯韜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