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自貿區建設獲立法保障 擴大開放寫進地方法規
- 發佈時間:2016-01-05 23:22: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新社天津1月5日電 (記者 劉家宇)天津自貿試驗區(簡稱“天津自貿區”)管委會監管局局長王海東5日表示,《中國(天津)自由貿易試驗區條例》(簡稱《條例》)的出臺標誌天津自貿區建設獲得立法保障,未來國內外投資者在自貿區的合法權益將得到更加有效保護。
王海東提及的《條例》于2015年12月在天津市人大常委會第23次會議上表決通過,是中國國務院批准的第二批設立自貿區三省市中首個出臺的專門地方性法規。當日天津官方首次公開解讀該《條例》。
據王海東介紹,《條例》共有8章58條,為天津自貿區建設、管理、改革、創新提供了基本法治框架,其中,擴大投資開放的主要行業和領域作為一項重要內容寫入了該法規。
《條例》規定,天津自貿區在金融服務、航運服務、商貿服務、專業服務、文化服務、社會服務等現代服務業和裝備製造、新一代資訊技術等先進製造業領域擴大開放,逐步減少或者取消對國內外投資的準入限制;鼓勵跨國公司在自貿試驗區設立地區性總部、研發中心、銷售中心、物流中心和結算中心。
此外,《條例》還鼓勵取得國際資質的外籍和港澳臺地區專業服務人員和機構,在自貿試驗區內依照國家有關規定開展相關業務;允許境外投資者以人民幣資金投資自貿試驗區內用於京津冀協同發展的基金等。
王海東稱,《條例》向國內外投資者展示了“天津自貿區堅持法治先行,對接高水準國際貿易規則,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的願望和決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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