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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出口和海運企業每年減負七十億元

  • 發佈時間:2016-01-05 05:27:31  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據新華社北京1月4日電 近年來,受全球經濟發展環境的影響,我國外貿形勢面臨嚴峻考驗,進出口環節收費引起社會關注。港口和海運是我國對外貿易的主要載體和重要平臺。交通運輸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等有關部門,組織開展了進出口環節水上涉企收費的清理規範工作,採取了一系列有力有效的措施,積極促進外貿穩定增長。

  一是大幅減少行政事業性收費。加大行政事業性收費清理工作力度,在2013年、2014年取消6項收費、降低2項收費標準、免征部分船舶3項收費的基礎上,交通運輸部會同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2015年又取消了船舶港務費等7項中央級設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預計每年再減輕企業負擔約55億元,進出口環節水上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已基本清理到位。二是降低港口經營服務性收費標準。交通運輸部聯合國家發展改革委降低了政府定價或指導價的收費標準,優化收費結構。2015年7月,下發了調整港口船舶使費和港口設施保安費的通知,取消了3項收費、簡並了2項收費、降低了收費標準,預計每年減輕企業負擔10億元;放開了市場競爭性服務收費,將港口裝卸、船舶供應服務(供水、供油等)等競爭性服務收費調整為實行市場調節價。三是督促班輪公司取消下調海運附加費。在國家發展改革委和交通運輸部的共同努力下,50多家班輪公司已報送了取消或下調近20項海運附加費的整改方案,據測算,每年可減輕企業負擔約5億元。四是規範經營行為。國家發展改革委在沿海、沿江等20省市開展進出口環節收費檢查,對違規收費行為進行了集中查處,並在媒體公開曝光了一批港口航運環節亂收費案件。交通運輸部下發了全面清理和規範港口經營服務性收費等文件,重點約談了有關港口企業,督促其對指定服務、強行收費等問題進行了整改治理。五是調整優化收費政策制度。交通運輸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按照“減項、並項、降費”的原則,清理和修訂港口收費相關文件,制定了《港口收費計費辦法》,出臺了放開港口競爭服務性收費、調整港口船舶使費等兩項港口收費改革政策。

  在一系列措施的作用下,清理規範工作成效顯現,進出口環節水上涉企收費得到進一步規範,維護了經營市場秩序;大幅減輕了進出口企業和海運企業的負擔,每年共計減負70億元,相關企業已享受到減負的政策紅利,改善了進出口服務環境,企業反響積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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