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商所修改動力煤期貨交割標準等細則
- 發佈時間:2016-01-05 00:32:57 來源:鄭州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鄭商所修改動力煤
期貨交割標準等細則
本報訊(記者 侯愛敏 實習生 陳梅)記者昨日從鄭州商品交易所獲悉,鄭商所修改動力煤期貨交割標準等業務細則,提高對於全硫指標的要求,增加灰分和揮發份兩個指標,以提高期貨市場動力煤的品質。同時進一步明確動力煤期貨交割流程和標準倉單登出等相關細節。
鄭商所有關負責人昨日表示,修改動力煤期貨交割標準等業務細則,是順應國家環保政策及現貨市場的發展需要。交割標準調整後,一方面,期貨交易標的物與現貨貿易更為一致,價格聯動性也將更加直觀;另一方面,交割標準完善後期貨交割的動力煤品質更為具體和確定,買方接貨後能夠放心使用或轉手銷售,消除電廠等下游消費企業參與買交割的品質顧慮。根據統計測算,調整後交割港口符合交割品質要求的動力煤市值約1800億元,可供交割量充足。
據悉,2015年,鄭商所動力煤期貨共成交265.16萬手(折合4.32億噸,單邊),成交金額1648.19億元。動力煤期貨上市兩年來,雖然市場規模仍有待提高,但期、現貨價格走勢始終保持較高相關性, 動力煤期貨價格發現功能逐步顯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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