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氣凈化器亂象調查:PM2.5去除率實驗值無參考意義
- 發佈時間:2015-12-31 14:45:00 來源:中國品質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據新華社電 近期多地被霧霾籠罩,各地空氣凈化器銷量大增,個別品牌已脫銷。國家室內環境及環保産品品質監督檢驗中心主任宋廣生介紹,今年12月北京的兩次嚴重霧霾天氣,一定程度又帶動了銷量繼續上升。
市場上凈化器的售價從幾百元到上萬元不等,懸殊的價格差價是否意味著效果的巨大差別?有些凈化器宣稱“對甲醛、PM2.5去除率達到99%”是真的嗎?
虛假宣傳問題突出
北京、上海、吉林多地的電器賣場裏,空氣凈化器品牌眾多,不少知名品牌已經斷貨。凈化器的價格從500多元到1萬多元不等,“聚能離子彈”“凈離子群技術”“雲凈化”等“高大上”的廣告宣傳語十分醒目。
大部分熱銷的空氣凈化器都宣稱“甲醛和PM2.5的去除率大於99%”,一些産品標注了CADR值——潔凈空氣量。但筆者發現,有的産品標注了數據的檢測條件,有的則根本沒有標注;有的雖然標注了條件説明,但只在檢測值後面用很小的字寫出,不仔細看很難發現。
此外,虛構“身世”也是凈化器在廣告宣傳中常用的手段。例如,在京東商城上的一款凈化器,宣傳頁面上一邊説“關注空氣凈化器80年”,一邊又説“成立於1986年”。有的品牌頂著“洋名”價格數萬元,其實就是國産品牌。此前有凈化器品牌號稱德國進口,實際上廠商是佛山的、配件是低價購買組裝的、認證是找不規範的機構購買的。
今年7月,飛利浦(中國)投資有限公司因為在産品宣傳中使用“釣魚臺國賓館專用空氣凈化設備”“被用在釣魚臺國賓館服務各國首腦”等字樣,被外交部釣魚臺賓館管理局訴至法院。
監管部門多次對凈化器市場進行專項整治,但很多品牌並沒有改正。北京市工商局稽查總隊隊長薄宗林介紹,檢查發現的主要問題是經營者虛假、誇大宣傳,如虛標商品性能、獲得的榮譽、企業規模及專利等。“市場無序競爭,經銷商欺騙誤導消費者。”
去除率99%只是實驗值
專家指出,空氣凈化器對PM2.5確有一定凈化效果,但目前虛標潔凈能力是不少産品的“通病”。今年1月,上海市質監局抽檢發現4成産品不達標,或是實際適用面積與標稱不符,或是既未標稱適用面積,也未標稱顆粒物潔凈空氣量。
北京大學環境工程與科學學院副教授劉兆榮認為,一些商家標稱的PM2.5去除率達到99%以上,可能標注的是吸附材料本身的理論值,但這些材質在裝配成商品凈化器後實際上無法達到標稱值,存在誇大宣傳的情況。
“PM2.5的去除率大部分廠家用的是實驗值,如果在特定環境下用儀器在出風口檢測,可以達到99%。但是在實際使用中,99%沒有實際參考意義,只能説在短時間、密閉條件好的環境中可以起到一定的凈化作用。”一位空氣凈化器生産商表示,就凈化效果來説,濾芯的壽命長短和使用環境、開機時間長短、檔位高低等因素有極強關聯性,標稱多久換一次,也不具實際參考價值。“在北京用三個月和在海南用三個月,濾芯的消耗會一樣嗎?”
有測試結果顯示,同等條件下,濾芯使用3個月後,PM2.5下降到同樣濃度所需時間相應增加。
甲醛去除率是否名副其實呢?蘇州信義大時代網路科技有限公司負責人劉明輝表示,去年公司對60多款銷量靠前的凈化器測試發現,累計凈化甲醛的效果不好,到現在沒有找到一款可以凈化半個月以上的。“有些機器一兩天之後去除甲醛的能力就飽和了,吸附到一定濃度,甲醛還有可能再釋放出來。”
清華大學環境品質檢測中心副主任張彭義表示,“去除率”要在特定空間、時間內檢測。只説去除率99%,在時間、空間都不固定的情況下意義不大。
新國標明年3月正式實施
2015年9月,新修訂的空氣凈化器國家標準出臺並將於2016年3月正式實施。新國標明確了影響空氣凈化器凈化效果的四項核心指標,即CADR值、CCM值(累計凈化量)、能效等級和噪音標準,體現産品的凈化能力和凈化能力的持續性。
業內人士介紹,新標準出臺前,很多企業生産的凈化器CADR值不高,於是只宣傳污染物去除率,即“凈化率”,但以此作為選擇標準並不科學。專家表示,新標準用CADR值和CCM值取代凈化率,這是與國際接軌。
專家介紹,CADR值越高,説明凈化效率越快;CCM值越高,意味著濾芯在壽命內凈化的污染物越多。兩者都是判斷一台凈化器好壞的關鍵。
上海市環境保護産品品質監督檢驗總站實驗室主任沈浩表示,新標準要求詳細標注CADR值,這不是一個籠統的數字,其中包括適用面積。空氣凈化器的適用面積可以類比為空調的匹數,如果不標注清楚是沒有意義的。
新標準還要求産品明確標注噪音和能耗。凈化器工作時是否安靜非常重要,根據新國標,消費者一眼就能看出空氣凈化器工作是否安靜。新國標將空氣凈化器的噪聲限值由低到高劃分為4檔,分為“合格”和“高效”兩個等級,噪音等級會在外包裝和説明書顯眼位置標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