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企業分為商業類和公益類
- 發佈時間:2015-12-30 01:33:33 來源:金陵晚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國資委、財政部、國家發改委日前下發了《關於國有企業功能界定與分類的指導意見》(簡稱“《分類意見》”)。此前,該《分類意見》已于10月13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隨著文件的正式發佈,作為本輪國企改革重要一項的分類改革大幕終於拉開。
意見明確,根據主營業務和核心業務範圍,將國有企業界定為商業類和公益類。商業類國有企業以增強國有經濟活力、放大國有資本功能、實現國有資産保值增值為主要目標,按照市場化要求實行商業化運作,依法獨立自主開展生産經營活動,實現優勝劣汰、有序進退。
其中,主業處於關係國家安全、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主要承擔重大專項任務的商業類國有企業,要以保障國家安全和國民經濟運作為目標,重點發展前瞻性戰略性産業,實現經濟效益、社會效益與安全效益的有機統一。
而公益類國有企業以保障民生、服務社會、提供公共産品和服務為主要目標,必要的産品或服務價格可以由政府調控; 要積極引入市場機制,不斷提高公共服務效率和能力。
意見提出,商業類國有企業要按照市場決定資源配置的要求,加大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力度,加快完善現代企業制度,成為充滿生機活力的市場主體。
公益類國有企業可以採取國有獨資形式,具備條件的也可以推行投資主體多元化,還可以通過購買服務、特許經營、委託代理等方式,鼓勵非國有企業參與經營。
“國企改革首先要解決的問題就是國有企業功能定位,這是新時期深化國有經濟改革的邏輯出發點。對於約110家央企來説,這也是其成立以來的第一次分類。尤其在供給側改革的背景下,國企分類的重要性更加凸顯出來。”中國企業研究院首席研究員李錦表示。
值得注意的是,國企分類並不是一成不變的。根據意見,要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和國家戰略需要,結合企業不同發展階段承擔的任務和發揮的作用,在保持相對穩定的基礎上,適時對國有企業功能定位和類別進行動態調整。
此外,國務院國資委負責人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關於地方企業和金融、文化類企業分類問題。考慮到全國各地國有資本狀況存在較大差異,《意見》 也給地方操作留下了空間。各地要結合實際合理界定本地國有企業功能類別,實施分類改革、發展和監管。金融、文化等國有企業的分類改革,中央另有規定的依其規定執行。”
另據新華網報道,自9月13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於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 以來,截至12月29日,已有關於混合所有制、國有資本管理體制等10個配套文件陸續出臺,另有9個文件即將出臺。 上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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