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科致遠涉稅違法案件曝光
- 發佈時間:2015-12-30 01:20:59 來源:新京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京報訊 (記者李蕾)新京報記者12月29日獲悉,北京市國家稅務局稽查局此前對北京華科致遠商業管理有限公司進行立案檢查,發現存在虛開發票等涉稅違法行為,涉及稅額共計107.52萬元。
2013年10月,北京市國家稅務局稽查局根據線索對北京華科致遠商業管理有限公司進行立案檢查。發現華科致遠于2012年9月從柳河鑫瑞煤炭經銷有限公司取得35份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金額合計341.88萬元,稅額合計58.12萬元;于2013年3月從柳河旭東煤炭經銷有限公司取得30份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金額合計290.6萬元,稅額合計49.4萬元。華科致遠將上述65份問題發票進行認證並抵扣進項稅款,申報抵扣進項稅額共計107.52萬元。
稅務部門依法對華科致遠進行處理,將65份發票對應的進項稅額作進項轉出處理,補繳增值稅107.52萬元;上述取得的虛開發票均不得用於列支成本費用,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632.48萬元,其中2012年調增341.88萬元,補繳企業所得稅85.47萬元,2013年調增290.60萬元,相應的企業所得稅款由企業在年度匯算時自行調整並申報繳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條,對企業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的稅款,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北京市國家稅務局稽查局已將此案件移送公安機關。
北京市國家稅務局稽查局將繼續嚴厲打擊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違法犯罪行為,聯合公安機關打擊買方市場,進一步規範稅收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