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遇車禍致殘法律援助幫助維權
- 發佈時間:2015-12-29 09:31:59 來源:寧夏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 (記者 白景輝)近日,銀川市金鳳區法院對一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作出判決:由某保險公司賠付傷者李某某9600元,由承擔全責的蘭某某賠付李某某72398.28元,合計81998.28元。判決生效後,雙方均無提出上訴。
2014年4月27日,蘭某某駕駛小型普通客車載李某某等7人行駛時,與于某某駕駛的小型客車發生刮擦後,又與後方馬某某駕駛的三輪汽車發生碰撞,造成三車不同程度受損、李某某等10人不同程度受傷。該事故造成李某某急性閉合性顱腦損傷(重)、瀰漫性軸索損傷等。李某某住院花去醫療費43376.97元。金鳳區交警二大隊認定蘭某某承擔全部責任。
事發後,李某某多次與蘭某某協商賠償事宜無果,向金鳳區法律援助中心申請法律援助。
承辦律師接受指派後,建議李某某先做傷殘等級司法鑒定,並確定誤工期、營養期和護理期。經司法鑒定中心鑒定,李某某為傷殘十級。隨後,承辦律師為李某某代書民事起訴狀,將蘭某某及有關保險公司列為共同被告,主張索賠各項經濟損失合計152890.63元。立案後,經法院審理並主持調解,三方未能達成一致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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