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租房提取公積金條件放寬 夫妻每月最高提1200元
- 發佈時間:2015-12-26 15:42:00 來源:羊城晚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租房提取公積金條件正式放寬!在經過近兩個月的徵求意見和研究後,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昨日下發通知,宣佈職工只要是在廣州連續足額繳存滿3個月的,本人及配偶在廣州行政區域內無自有産權住房,夫妻雙方均可申請提取公積金用於支付房租。其中僅憑身份證和無房證明,雙方每月最高可提1200元(比此前《徵求意見稿》高出200元)。如按實際房租提取則仍需提交《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房租發票原件及複印件等材料,且單人最高額度不超過3712.2元。
公積金中心表示,在提取額度上,仍按三種情況劃分:
——職工租住公共租賃住房的,可提供本人身份證、租賃合同和租賃發票,按每月實際房租支出申請提取;
——租住商品房的,提供本人身份證及夫妻雙方名下無自有産權證明,無需合同也無需發票,即可申請提取每人每月不超過600元的公積金用於支付房租,可提取額度從2015年1月起核算;
——租住商品房,個人每月實際房租支出超過600元,以及租住本單位住房的,可按照現行租房提取規定(仍需提交《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房租發票原件及複印件等材料),按每月實際房租支出申請提取,但需注意的是2015年度月提取額度上限為每月不超過上年度廣州市職工月平均工資2倍的30%的住房公積金,由此推算出這一額度為6187×2×30%=3712.2元。
職工符合提取條件,且所需材料的資訊未發生變更的,在辦理二次及以上提取時,僅需提供身份證及無房證明原件即可,若提取材料中的任一資訊發生變更,則需重新提供所有材料。記者劉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