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降低陸上風電光伏發電上網標桿電價
- 發佈時間:2015-12-25 00:31:45 來源:寧波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國家發展改革委24日稱,為合理引導新能源投資,促進陸上風電、光伏發電等新能源産業健康有序發展,適當降低新建陸上風電和光伏發電上網標桿電價。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發佈的《關於完善陸上風電光伏發電上網標桿電價政策的通知》,對陸上風電項目上網標桿電價,2016年、2018年一類、二類、三類資源區分別降低0.02元、0.03元,四類資源區分別降低0.01元、0.02元。對光伏發電標桿電價,2016年一類、二類資源區分別降低0.1元、0.07元,三類資源區降低0.02元。
通知同時指出,利用建築物屋頂及附屬場所建設的分佈式光伏發電項目,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允許變更為“全額上網”模式,“全額上網”項目的發電量由電網企業按照當地光伏電站上網標桿電價收購。
通知指出,鼓勵各地通過招標等市場化方式確定相關新能源項目業主和上網電價,但通過競爭方式形成的上網電價不得高於國家規定的當地標桿上網電價水準。(據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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