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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調整陸上風電光伏發電上網標桿電價

  • 發佈時間:2015-12-24 10:33: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林火燦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國經濟網北京12月24日訊(記者林火燦)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今日表示,國家發展改革委已于近日發出《關於完善陸上風電光伏發電上網標桿電價政策的通知》,適當降低新建陸上風電和光伏發電上網標桿電價。

  這位負責人表示,此舉旨在合理引導新能源投資,促進陸上風電、光伏發電等新能源産業健康有序發展,推動各地新能源平衡發展,提高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補貼效率。

  中國經濟網記者了解到,根據工程造價降低情況和適當的項目資本金收益率水準,《通知》明確,對陸上風電項目上網標桿電價,2016年、2018年一類、二類、三類資源區分別降低2分錢、3分錢,四類資源區分別降低1分錢、2分錢。對光伏發電標桿電價,2016年一類、二類資源區分別降低10分錢、7分錢,三類資源區降低2分錢。同時指出,利用建築物屋頂及附屬場所建設的分佈式光伏發電項目,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允許變更為“全額上網”模式,“全額上網”項目的發電量由電網企業按照當地光伏電站上網標桿電價收購。

  《通知》指出,鼓勵各地通過招標等市場化方式確定相關新能源項目業主和上網電價,但通過競爭方式形成的上網電價不得高於國家規定的當地標桿上網電價水準。

  隨著國家有關部門逐步改善當前“棄風”、“棄光”狀況,調整後的標桿電價政策仍將對新能源産業保持較強的支援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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