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企業舉牌上市公司需披露資金來源
- 發佈時間:2015-12-24 04:13:42 來源:經濟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 記者江帆報道:為規範保險資金舉牌上市公司股票的資訊披露行為,增加市場資訊透明度,推動保險公司加強資産負債管理,防範投資運作風險,近日,中國保監會發佈《保險公司資金運用資訊披露準則第3號:舉牌上市公司股票》(以下簡稱《3號準則》)。
《3號準則》共8條,對保險機構披露舉牌資訊進行了重點規範。一是列明披露的情形。保險公司舉牌上市公司股票,應按照要求進行披露。二是明確披露內容。除披露相關股票名稱、代碼、公告日期、交易日期等基本資訊外,還應披露資金來源、投資比例、管理方式等資訊。運用保費資金的,應列明相關賬戶和産品投資餘額、可運用資金餘額、平均持有期及現金流情況。三是規範披露方式。明確披露的時間和要求,增強操作規範性。同時,為增強政策覆蓋面和公平性,《3號準則》要求保險集團公司舉牌上市公司股票適用本準則,保險資金投資境外市場上市公司股票,達到所在國家或地區法律法規規定舉牌標準的,參照適用本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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