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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金融債券可納入央行相關貨幣政策操作抵(質)押品範圍

  • 發佈時間:2015-12-23 06:19: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陳果靜  責任編輯:羅伯特

  經濟日報北京12月22日訊 (記者陳果靜)中國人民銀行今日發佈公告,在銀行間債券市場推出綠色金融債券。在限制募集資金使用、嚴格資訊披露的同時,為提高綠色金融債券的吸引力,央行明確,將符合條件的綠色金融債券納入央行相關貨幣政策操作的抵(質)押品範圍。

  綠色金融債券是金融機構法人依法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的、募集資金用於支援綠色産業項目並按約定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近年來,國際綠色債券市場發展十分迅速,已經成為國際上普遍使用的為綠色産業融資的債務工具。為促進中國綠色債券市場發展,央行結合國際經驗和國內實踐,制定發佈了有關公告,對綠色金融債券進行了規範,同時明確了鼓勵綠色金融債券發行的優惠政策,希望通過這些政策和制度安排,推動我國綠色金融債券市場的快速發展。

  在公告中,央行對綠色金融債募集資金的使用作出了嚴格要求,規定募集資金只能用於支援綠色産業項目。同時,為降低發行人成本,允許發行人在資金閒置期間投資于信用高、流動性好的貨幣市場工具及非金融企業發行的綠色債券。

  資訊披露方面,相對於普通金融債券,央行對綠色金融債的資訊披露要求較為嚴格,發行人不但要在募集説明書中充分披露擬投資的綠色産業項目類別、項目篩選標準、項目決策程式、環境效益目標,以及發債資金的使用計劃和管理制度等資訊,債券存續期間還要定期公開披露募集資金使用情況。

  下一步,央行將引導商業銀行建立完善綠色信貸機制,通過再貸款、財政貼息、擔保等機制來支援綠色信貸。充分發揮徵信系統在環境保護方面的激勵和約束作用。央行相關負責人表示,同時還將發揮金融市場支援綠色融資的功能,推動建立綠色企業債市場,發展綠色股票指數與相關産品,創新用能權、用水權、排污權、碳排放權投融資機制,發展交易市場。推動綠色信貸資産證券化。發展綠色産業基金,鼓勵機構投資者投資于綠色金融産品。此外,還要建立發債企業環境資訊披露制度,明確金融機構的環境法律責任。在環境高風險領域建立強制性的環境責任保險制度,並推動綠色金融領域的國際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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