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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亡補助金究竟怎麼分?公婆和兒媳對簿公堂

  • 發佈時間:2015-12-22 18:33: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國經濟網北京12月22日訊(記者李萬祥)丈夫去世,得到一筆數目不小的賠償款。然而,就這筆賠償款的歸屬和分配,公婆和兒媳卻有著不同的看法,為此對簿公堂。最高法今天公佈了這起典型案例。據悉,近日,青海西寧市湟中縣人民法院經過審理對這起案件做出了判決。

  丈夫小志和妻子小玉原本擁有一個幸福的家庭,育有一雙可愛的兒女,四年前,小志為了養家糊口,遠赴北京打工。2013年5月卻在一次工作中負傷,不久就因傷口感染死亡。經勞動仲裁,小志被認定為因工死亡,由用工單位賠償停薪工資、伙食補助、交通費、喪葬補助金、工亡補助金、撫恤金及醫藥費60萬元。

  不幸發生後,因小志的父母年邁,小志的身後事由其妻子小玉前往辦理,並由用工單位將所有賠償費用按照每月25000元的數額匯到小玉的賬戶,截止2015年5月已付423690元,均由妻子小玉保管。小志的父母認為,60萬元賠償款中,自己應當繼承工亡薪金,喪葬補助金、工亡補助金和撫恤金,為此,小志的父母將小玉告上法庭,請求分割應當屬於自己的份額。

  湟中縣法院審理認為,小志停薪期間工資屬於其遺産的範疇,喪葬補助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等費用均不屬於遺産範疇,不能作為遺産而由其近親屬繼承。法院對已得的賠償款423690元參照繼承的順序在小志的近親屬即父親、母親、妻子、兒女之間均等分配,原被告可在用人單位就尚未履行部分實際履行後,核減所支付的費用,在近親屬之間進行二次分配。因此,法院判決妻子小玉返還小志父母各項工傷保險待遇等費用16947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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