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批准大亞灣核電廠、嶺澳核電廠最終安全分析報告修改的通知
- 發佈時間:2015-12-22 17:30:50 來源:環保部網站 責任編輯:羅伯特
大亞灣核電運營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你公司《關於大亞灣核電廠、嶺澳核電廠最終安全分析報告修改的請示》(廣核運〔2015〕48號)收悉。
根據《民用核設施安全監督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要求,我局對你公司提交的申請文件進行了審評,認為你公司對大亞灣核電廠、嶺澳核電廠最終安全分析報告的修改是可以接受的,現予批准。
你公司應嚴格按照我局批准的文件進行修改,確保大亞灣核電廠和嶺澳核電廠運作安全。
國家核安全局
2015年12月17日
抄送:環境保護部華南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核與輻射安全中心。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2015年12月18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