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火辟路不慎釀成山火 農戶獲刑為其自私埋單
- 發佈時間:2015-12-21 18:40: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國經濟網北京12月21日訊(記者李萬祥 通訊員 張語晨 鄧洪政)最高法今天公佈一起典型案例稱,張姓男子多次在其其位於山腳深處的養雞場內的小路邊點火燒雜草辟路,前幾次都沒有造成什麼嚴重後果,於是心生僥倖念頭。這一次又開始點火燒雜草辟路,不料著火後,風頭改變了火勢的方向,感到不會燒著自己的養雞場,就沒有及時報警撲滅山火,而是去洗澡喝茶,造成過火的數百畝林地化做了一片灰燼。近日,法院以失火罪,判處張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張某在廣東省清遠市清城區龍塘鎮水湖村經營著一家養雞場。該養雞場位於山腳處,該養雞場周邊森林密布,雜草叢生,在它的西面是武廣高鐵沿線,北面的一條土路是進入該養雞場的唯一道路,可謂是與世隔絕、人跡罕至。2014年10月5日上午10時許,張某在其養雞場內的小路邊點火燒雜草辟路時,不慎引發火災,大火直至當天晚上才被撲滅。張某在接受公安機關的調查中稱,自己9月13日至20日曾先後三次點火清除養雞場周邊的雜草,都沒有造成什麼嚴重後果,再加上養雞場備有抽水機可以用來滅火,於是便産生了僥倖心理,覺得這次也一樣能夠平安無事。當被問到為何當日發現火情之後沒有及時向周邊村民以及消防部門求助時,張某表示自己當時正在火場救火,而身邊並無通訊工具。此外,張某還交代稱,起火當天上午,無人進入其養雞場。發現火情後,其已進行了一個小時的撲火,此後,他便騎摩托離開山火現場去找人幫忙,但此後便再沒有回到火災現場。他對此解釋説:“撲火的時候,我發現當時正在吹北風,山火應該不會燒到我的養雞場,我覺得已經與我無關了,所以就沒有回去。”離開火場的張某名曰去“搬救兵”,實則回到了自己的宿舍洗澡休息,下午還悠哉遊哉地去朋友家嘆了個下午茶。而就在此時,山火正向著武廣高鐵的隧道快速蔓延……所幸的是,大火在當天晚上被撲滅,沒有對鐵路安全造成直接的損害。可由於張某的疏忽大意以及嚴重不負責任的行為,過火的數百畝林地化做了一片灰燼。
法院審理查明:2014年10月5日10時許,被告人張某在其位於清遠市清城區龍塘鎮的養雞場內的小路邊點火燒雜草辟路時,不慎引發火災,大火直至當天晚上才被撲滅。經鑒定,本次火災過火有林地成林桉樹面積266.97畝:山火燒燬人工新造碳匯未成林地面積200.37畝,燒死幼樹共15027株,山火燒死碳匯未成林立木資産損失額為人民幣126293.2元。法院最終判決張某犯失火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法官表示,船到江心補漏遲,火到臨頭後悔晚。如果張某能意識到自己放火會造成不堪設想的嚴重後果,那麼這場火災是完全可以避免的。退一步來説,如果張某能在發現火勢無法控制的時候及時報警求救,那麼損失完全可以降到最低,可遺憾的是,凡事沒有如果。張某最終為自己的麻痹大意和自私自利付出了鋃鐺入獄的慘痛代價。消防安全不是某個部門或集體的事,更事關每一個老百姓的切身利益,這場悲劇中更應該反思和審視的,正是我們作為公民所應具備的公德心和責任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