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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承”也可獲醫師資格 我國擬出臺首部中醫藥法

  • 發佈時間:2015-12-21 15:20: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李哲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國經濟網北京12月21日訊(記者李哲)中醫藥是中華民族的瑰寶,屠呦呦獲得“諾貝爾生理學或醫學獎”,更是讓全世界重新認識了中醫藥。為使中醫藥真正活起來、傳下去,國務院法制辦會同衛生計生委、中醫藥局等擬定了《中醫藥法(草案)》,並於12月21日提請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進行審議。

  師承家傳也可獲醫師資格,部分中藥製劑備案即可,中醫藥將納入醫療保險,草案在這些方面實現了重大突破。

  師承、家傳歷來是中醫培養人才的方式,這與現行的醫師管理制度相差甚遠,導致一些中醫人才處於尷尬境地。為此,草案對以師承方式學習中醫和經多年實踐醫術確有專長的人員,開闢了通過實踐技能及效果考核即可獲得中醫醫師資格的途徑。同時,考慮到中醫診所主要是醫師坐堂望聞問切,服務簡便,不需配備過多儀器設備,因此草案將中醫診所由現行的許可管理改為備案管理。

  在政策支援方面,草案規定在制定基本醫療保險支付政策等醫藥衛生政策時,要有利於發揮中醫藥優勢,將符合條件的服務項目納入基本醫療保險金支付範圍。為保持中醫藥的特色,草案規定,中醫醫療機構要以中醫藥專業技術人員為主,主要提供中醫藥服務;中醫藥服務要以中醫藥理論為指導,運用中醫藥技術方法。

  為促進中藥發展,草案在中藥製劑發展方面也有了重大突破。草案鼓勵醫療機構配製和使用中藥製劑,支援應用傳統工藝配製中藥製劑;對僅應用傳統工藝配置的中藥製劑品種和委託配製中藥製劑,由現行的許可管理改為備案管理。與此同時,草案也強化了監管,預防和控制醫療安全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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