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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擬限制16歲以下青少年用社交媒體 需家長同意

  • 發佈時間:2015-12-17 14:46: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新網12月17日電 據歐洲媒體報道,目前歐盟官員正在起草一項新法案,要求16歲以下的青少年只有在獲得父母許可之後,才能使用包括Facebook、Instagram、Snapchat在內的社交媒體和電子郵件。此項法案將於17日投票,意在保護青少年的隱私資訊和個人數據。

  歐盟欲訂青少年數據保護法

  這一針對青少年網路使用的數據保護法一旦通過,意味著數以百萬計的16歲以下青少年,無論何時想要登陸社交媒體賬號、下載應用甚至使用搜索引擎時,都必須徵求父母同意。

  《費加羅》網站法文網站提到,目前在法國12到17歲的Facebook用戶有230萬人。

  美國法律規定,年齡在13歲以下的兒童在申請登陸社交網路前,必須獲得家長同意。目前,幾乎所有主流社交媒體服務,包括Facebook、Instagram、Twitter、Snapchat以及谷歌(微網志)等,限定的最小年齡都為13歲,與美國法律相關規定相符。

  據《費加羅》報道,在歐洲尚不存在類似法律,比如在法國,只有相關公司需要利用孩子的圖片做廣告或有商業使用時才會需要徵得家長的同意。

  去年11月份起,歐盟成員國提議未滿16歲的青少年在登陸各類涉及個人資訊的社交網路時,必須徵得家長都同意。

  目前歐盟官員和社媒比如Facebook公司都尚未作出評論。這項提案將給社交媒體公司帶來極大困擾。

   新規是否有效備受質疑

  這項新提案需要在歐洲議會旗下公民自由、司法以及家庭事務委員會進行投票表決,隨後還需要歐洲議會批准。一旦獲得通過,所有歐盟成員國必須在2年內開始實施。不遵守新法的公司將面臨最高相當於公司營業額4%的鉅額罰款,對於大型網路公司來説,這可能意味著數千萬英鎊。

  新提案是歐盟數據保護法案進行重大調整的一部分,此舉旨在為歐盟創造整套規則。這項工作已經持續進行了4年時間,歐盟各成員國將於12月15日週二對其進行討論,並於12月17日週四進行投票表決。

  慈善機構“戴安娜獎”青年委員會已經向歐洲議會提交了抗議書。

  抗議書中指出:“13歲以上青少年早就習慣了使用社交媒體,如果突然更改年齡政策,只會迫使這些青少年對自己的真實年齡撒謊,以便他們繼續使用社交媒體,而無需徵求父母的同意。對於網路服務商來説,為孩子們提供適齡指導和工具,確保他們獲得安全和保護隱私的網上體驗將變得更為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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