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半數城市流通先導作用差
- 發佈時間:2015-12-17 02:31:55 來源:國際商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流通先導指數直接反映了流通作為城市先導性産業的屬性,以及流通業在促進城市內需和消費方面的積極影響。該指數通過計算城市消費品零售總額和生産總值之間的比值,並與全國平均水準進行比較獲得。《中國城市流通競爭力報告2014~2015》將城市按照流通先導指數劃分為四個等級。根據統計,福州和哈爾濱屬於一級消費城市,這兩座城市相對處於我國東部和中部地區,在所在省份中商業集中作用較強,流通業對城市經濟發展起到更為積極的作用。二級消費城市包括太原、濟南、西安和南寧,主要集中在西部地區,表明西部地區省會城市對周邊地區消費有較強的吸引力,是區域經濟的發展重點。三級消費城市有11個,四級消費城市有16個。在33個目標城市中有近半數城市消費對城市經濟的先導作用較差,落後於全國平均水準,因此這些城市仍需努力提升消費在城市經濟中的促進作用,調整流通業結構,提升流通業效率,並刺激居民消費需求,促進地區經濟向消費拉動型轉移。
流通先導程度也是衡量流通先導性的指標之一,其與城市的經濟發達程度息息相關。該指標由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增長速度與地區生産總值增長速度之差得出。
根據統計,流通先導程度排名前10位的城市分別為杭州、太原、寧波、哈爾濱、瀋陽、長春、大連、福州、濟南和南寧,其指數均高於3.5%,表明這些城市居民消費正以較快速度增長,能夠對城市經濟發展起到良好的帶動和促進作用。貴陽、廣州、深圳和西寧流通先導程度均低於1.0%,表明在城市經濟的快速發展中,消費未能同步提升,需著力提升城市居民的消費能力,提高流通業運作效率,實現流通業和地區經濟相互促進的良性迴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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