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出臺自願性産品認證指導意見 推動"中國製造""走出去"
- 發佈時間:2015-12-11 09:31: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國經濟網雲南昆明訊 (記者 蘇蘭) 為了滿足産業升級和消費升級的要求,通過産品認證促進供給端和需求端有效對接,為供給和需求“雙升級”釋放新動能,國家認監委日前發佈《關於加快發展自願性産品認證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出臺鼓勵自願性産品認證的一系列促進政策,大力培育檢驗檢測認證高技術服務業,鼓勵從業機構開發滿足市場差異化需求的新型認證服務,多角度助推“中國製造”邁向中高端水準。據了解,截至今年10月底,我國已累計頒發有效的各類認證證書142萬餘張,其中自願性産品認證證書約30萬張。
中國經濟網記者了解到,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結構加快調整升級,以及“一帶一路”、“中國製造2025”等國家戰略的實施,消費需求和市場供給日益呈現差異化、品牌化、國際化的趨勢,這對産品認證提出了旺盛的需求。
據國家認監委相關負責人介紹,目前,發達國家普遍擁有以自願性認證為主體的成熟完備的産品認證體系,而我國的自願性産品認證的社會認知度還不高,這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中國製造”的國際競爭力,當前火爆的“海淘”市場以及“馬桶蓋”現象,折射出我國産品缺少市場廣泛認可的認證評價手段。
中國經濟網記者了解到,這是國家認監委繼強制性産品認證制度改革之後,推出的又一改革利好舉措。此次《意見》提出,到2020年,要打造一批社會公信、具有廣泛市場影響的自願性産品認證品牌。
為此,國家認監委將鼓勵認證機構開發針對不同品質安全特性的産品認證類型,積極開展電子商務、智慧製造、智慧物流配送等新領域認證,加快建立低碳、節能、環保等綠色認證和標識體系,開發電子化、智慧化、網路化認證標誌標識應用技術,方便消費者和採購商識別驗證。
《意見》同時提出,鼓勵認證機構發展海外業務,大力開發國際認證市場,促進國際間認證檢測結果互認,推動我國重大裝備、高端製造、新能源生産設備等産業“走出去”,推動“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採信我國産品認證標準及認證結果。
為了激發認證機構的創新活力,鼓勵認證機構對擁有自主智慧財産權的認證標識、認證核心技術等採取法律保護措施。國家認監委將為認證機構開展的創新認證業務開闢“綠色通道”,對相關機構審批、認證規則備案、人員註冊等專門制定快速流程,簡化辦理手續。
為了確保認證的公信力,國家認監委將要求認證機構建立品質責任追溯機制,自覺接受市場檢驗和社會監督,承擔認證結果失實的直接責任和連帶責任,並且設立統一的資訊平臺向社會公佈認證相關資訊。
我國實行強制性與自願性相結合的産品認證制度。目前除在20大類158種關係人身健康安全、環境和社會公共利益的産品中實行強制性産品認證(又稱CCC認證)外,國家鼓勵企業等市場主體開展自願性認證。
相對於強制性産品認證以保證安全性為主旨的“底線”作用,自願性産品認證則起到促進品質優化的“高線”作用。目前,國家推行的自願性産品認證有節能産品、節水産品、可再生能源産品、低碳産品、環境産品等認證。
背景連結:
關於加快發展自願性産品認證工作的指導意見
國家認監委
自願性産品認證是認證認可服務經濟發展、傳遞社會信任的重要形式。目前,自願性産品認證在服務經濟發展和社會治理方面的功能作用尚未充分發揮,加快發展自願性産品認證工作,是促進認證認可高技術服務産業跨越式發展的戰略選擇,是提升認證認可工作整體服務能力的要求,是促進産品創新、産業升級、推動結構調整、綠色發展、引導消費、進而助力“中國製造2025”的必要舉措。
為實現我國自願性産品認證工作多領域、多層次、多元化健康有序發展,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家認監委”)在廣泛徵求各方意見的基礎上,按照十八屆五中全會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用的理念,提出如下加快發展自願性産品認證的指導意見。
本意見主要針對一般工業産品領域。
一、目標和原則
(一)到“十三五”末,基本形成發展充滿活力、規範有效、服務作用凸顯的自願性産品認證工作局面;5-10年內,形成一批社會公信、有廣泛影響的自願性産品認證品牌。
(二)發展自願性産品認證應遵循的原則:
——需求導向,推動發展。從服務引導消費、産品創新、産業升級、結構調整、社會治理等方面出發,最大限度地挖掘需求、培育需求、滿足需求,推動發展自願性産品認證工作;同時為政府轉變職能、簡政放權、社會治理創新提供技術支撐。
——品質優先,樹立公信。以技術能力為依託,以工作程式為基礎,以認證結果求發展。提高認證有效性,樹立認證公信力。
——激發活力、改革創新。發揮認證機構的技術特長、人才優勢,依託專業能力、産業行業背景,以專長找市場,以特色求發展。創新認證模式,改善認證運作流程,改革認證管理方式。
——強化監督、多元共治。發揮法律規範、行政監管、認可約束、行業自律、社會監督“五位一體”監管模式的作用,加強産品認證誠信體系建設,形成政府政策推動、認證機構對認證結果負責、認證認可行業組織引導行業自律、企業自主選擇認證服務、監管機關事中事後雙隨機監督、認證品質主動接受媒體監督的共治機制。
二、激發需求,培育創建大市場
(三)適應産品發展要求,針對産品安全性、穩定性、可靠性、擴展性、復用性、舒適性、易用性、可維護性等品質安全特性、使用功能挖掘認證需求;針對産品策劃、研發、生産、流通、使用、回收、處置等不同階段或全壽命週期開發認證需求;針對綠色低碳、節能環保、迴圈經濟、區域戰略等産品綠色發展導向發掘認證需求;針對産品整機、部件、功能、系統關鍵特性,應用測試、標定、分級、特性標識等多種形式滿足認證需求。
(四)適應企業提升需求,為企業量身定制個性化技術服務方案,幫助企業破解品質控制難題,更加注重指導企業在産品設計開發、試驗驗證體系方面的建設,引導企業應用卓越績效、六西格瑪、精益生産、品質診斷、品質持續改進等先進管理模式和方法,幫助企業提高品質線上監測、線上控制和産品全生命週期品質追溯能力、關鍵工藝過程式控制制水準,指導企業參與標準制修訂工作,推動産品創新戰略實施,激發企業追求管理和品質提升的動力,在傳遞信任的過程中幫助企業實現價值引領、價值傳遞、價值創造。
(五)適應産業升級需求,推進工業産品品質提升行動,保障重點消費品品質安全,為産業結構調整提供技術服務支撐;適應網際網路、物聯網技術發展要求,適應智慧製造技術發展要求,適應電子商務、智慧物流配送發展要求,適應資訊安全技術和産品發展要求,解決新興産業發展中存在的問題;開發電子化、智慧化、網路化認證標誌標識應用技術,發掘認證需求、滿足認證需求。
(六)適應社會治理需求,重點圍繞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等公共服務體系,食品藥品安全、生産安全、社會治安防控、網路安全等公共安全體系,防災、減災、救災等應急管理體系,能源、經濟、資訊、國防安全等國家安全體系提供認證服務,鼓勵政府部門、行業管理組織、大型企業集團、大型物流貿易平臺等積極參與、共同制定認證方案,借助認證手段為産品提供保證,滿足各個層次的治理管理需求。
(七)服務"走出去"戰略,識別發展外向型經濟的認證服務需求,研究目標市場的準入制度、技術法規和認證標準,消除技術性貿易壁壘,推動我國重大裝備、新能源、高端製造、傳統加工等産業走向國際市場。鼓勵認證機構發展海外業務, 在海外設立分支機構或業務推廣平臺,大力開發國際認證市場,尤其是配合國家"一帶一路"戰略、推動沿線國家採信我國産品認證標準及結果。
三、傳遞信任,著力提高品質和公信力
(八)信守認證工作基本規則。自願性産品認證必須嚴格遵循法律法規、認證標準、認證程式、認可規範,切實做到認證檢測過程規範有序、認證結果真實可信。
(九)以認證結果傳遞信任。自願性産品認證工作要以認證品質作為自身工作的生命線,以過硬的認證結果傳遞信任,通過産品最終消費者和使用者的感受認同樹立認證公信力,創建認證品牌。以産品認證為載體,為産品最終使用者和消費者提供指引和服務,引導消費者理性、健康、綠色消費。
(十)落實認證工作責任。認證機構要落實主體責任,建立品質責任追溯機制,自覺接受市場檢驗和社會監督,承擔認證結果失實的直接責任和連帶責任。公開認證産品對最終使用者和消費者的硬承諾,著力提升認證品質。
四、激發活力,提升認證機構能力
(十一)激發機構活力。鼓勵認證機構發揮自身技術優勢、專業特長、人才資源專長,依託自身擅長的産業行業背景,創新發展自願性産品認證業務;鼓勵具備産品研發優勢、檢測優勢、應用研究優勢、標準制修訂優勢的科研院所、檢測機構設立認證機構或與認證機構合作,開展相關領域自願性産品認證業務。
(十二)鼓勵全面創新。鼓勵認證制度需求採信方、認證市場主體開發適用的認證規則制度,探索市場接受的行銷模式,大力創新技術標準、認證模式、認證流程方法,全面培育研發和市場能力。對於創新開發新的認證領域、認證業務、認證技術的認證機構,在不違背認證規則與程式應公開獲得原則的前提下,鼓勵認證機構和認證方案所有者,利用法律和經濟手段尋求對智慧財産權、版權和認證標識等認證核心技術的保護。
(十三)提升服務能力。認證機構要與時俱進,強化認證增值服務,認證規則要更具專業背景、行業特色;評價手段要更科學合理、便捷多元;認證服務要更積極主動、專業細緻;以開展認證工作為依託,增強對産品發展、産業發展的綜合服務能力,提供産業政策制訂、産品戰略諮詢、産品研發、標準制訂、産品檢驗測試、産品使用功能評價等多方位的專業化服務。鼓勵以認證聯盟等方式共同開發認證項目、協調認證規範與認證模式、共同設計和使用認證標識。
(十四)增強發展後勁。鼓勵認證檢測機構在技術、人才、資本、市場和服務等方面深度融合合作。鼓勵相互持股,根據各自優勢聯合、兼併、重組,發展混合所有制的認證機構,實現認證檢測一體化。鼓勵對技術開發成果進行價值評估,轉化為資本優勢。
五、優化環境,全力支援發展
(十五)營造寬鬆的自願性産品認證業務市場環境。凡是不違背政治、宗教、國家安全等方面要求的,國家認監委可以依據各相關行業管理部門行業發展與治理需要,建立和推動實施相關行業領域的自願性産品認證制度或與相關行業管理部門共同建立與推動實施相關領域自願性産品認證制度,認證機構積極配合落實。認證機構也可根據市場需求自行開展自願性産品認證。國家認監委設立的統一資訊平臺將向社會發佈經過其批准發佈和登記備案的自願性産品認證業務。
(十六)扶持重點産業、重點産品認證業務。國家認監委根據行業主管部門的需求制訂和發佈相關行業領域自願性産品認證工作政策、重點支援發展的産業領域和重點産品。對認證機構開展該領域相關自願性産品認證業務給予扶持。加強市場宣傳推廣、提高認證産品市場佔有率。
(十七)完善配套服務措施,提高服務效率。對於國內創新開展的自願性産品認證業務,所需要的批准、登記、備案、註冊等工作,國家認監委按照“把控底線、鼓勵發展”的原則,便捷、快速、高效辦理;對專業人員進入認證工作領域開通方便、便捷的通道;對於新開發的認證規則、規範、測試檢驗評價規程方法等,制訂專門流程,快速、便捷的審核備案制度。
(十八)推動結果採信。開展自願性産品認證,應當緊密配合産業主管部門、地方政府的産業政策,密切關注企業(客戶)、行業協會、産業聯盟等對自願性産品認證工作的需求。鼓勵認證機構預先了解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行業組織、産業聯盟、大型採購商對自願性産品認證的需求,針對需求開發自願性産品認證項目,將其作為認證業務設計的重要輸入,並積極主動與有關方面溝通,使相關方面了解認識自願性産品認證程式,共同參與自願性産品認證流程構建,以結果採信為前提建立和完善認證制度與程式, 從而推動自願性産品認證結果的採信。 鼓勵産品認證機構利用認可服務,提升其運營品質和國際影響力,為相關利益方採信認證結果提供信心。
(十九)完善認證相關標準。加大自願性産品認證所依據的標準建設,鼓勵認證機構開發認證技術標準,完善認證認可行業標準、認證認可社團標準、聯盟標準;鼓勵將有市場認證需求的國際標準、社團標準、聯盟標準作為認證依據,為標準的制訂、發佈、實施、使用提供方便。
(二十)加強國際合作。重點推動自願性産品認證互聯互通,拓展多邊、雙邊的國際互認,與國際性認證認可組織建立合作關係。鼓勵認證機構獲得其他國家認證資質,推動國內外"一站式"認證檢測服務,減少重復檢測、降低企業成本。鼓勵認證機構根據國內市場需求,主動引入國際組織、其他國家先進的自願性産品認證業務。
(二十一)大力宣傳。 要多角度多渠道多領域宣傳推廣自願性産品認證工作,積極鼓勵有關機構共同協商策劃,形成宣傳合力。通過電視、報紙、雜誌、網站、微信等多種形式進行推廣宣傳。以消費者和大宗採購方為關注焦點,採用生動活潑、受眾喜聞樂見的方式開展宣傳推廣工作。通過搭建資訊發佈、共用平臺等方式推動消費者認可認證産品、推動市場採信認證結果。
六、多元共治,共同推動發展
(二十二)加強組織領導。按照“統一管理,共同實施”的原則,國家認監委在推進自願性産品認證工作中,將進一步加強與各行業部委、地方政府的合作,加強組織領導,實現多元共治。鼓勵有關行業協會和認可機構、認證機構、科研院所、檢測檢驗機構共同參與,研究制訂推動自願性産品認證發展的措施辦法,協調解決自願性産品認證過程中出現的矛盾和問題。預先研判、預先防範。對於出現問題或突發輿情事件,要建立快速反應、靈活處理的工作機制,積極引導輿情正面宣傳。
(二十三)多元共治。推動自願性産品認證工作發展,要依靠全社會的全員參與,實現多元共治。要建立認證機構、認證人員、獲證企業、最終用戶的關聯制約機制、風險責任機制,防止某個環節因為過度逐利可能出現的問題。行政監管、認可約束、行業自律等方面在強化服務的同時,強化必要的干預約束機制。認證機構要公開認證産品標準、程式、方法、結果,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二十四)加強事中事後監管。要強化對認證過程的監管,確保認證工作規範有序;對於認證結果進行監管,對不符合認證要求的産品進行處置,追究認證機構責任。運用大數據加強和改進認證市場、認證産品監管。對違規違法行為建立黑名單制度,公之於眾,理順暢通認證機構、認證人員退出機制。
(二十五)加大風險防控。鼓勵認證機構建立完善內部治理機制、責任傳導追溯機制、風險防控機制。建立自願性産品認證責任保險制度,引入第三方責任保險機制,增強認證機構承擔執業責任風險的能力,以市場化方式推動最終産品消費者和使用者建立對認證産品的信心。
發展自願性産品認證 ,打造制度品牌和機構品牌,實現認證認可“傳遞信任、服務發展”的本質屬性,是當前乃至今後一段時期認證認可事業發展的重心工作,只有社會各方面的高度重視和全員參與,才能使我國自願性産品認證工作與經濟社會發展節奏合拍,才能更加彰顯認證認可的地位和作用,才能真正實現自願性産品認證工作“十三五”跨越式發展目標。
以上指導意見,自發佈之日起實施。
附件2:
《關於加快發展自願性産品認證工作的指導意見》解讀
一、起草編制背景
自願性産品認證作為國際通行的品質與信譽保證手段,有助於生産企業提升産品品質和市場競爭力,便於消費者通過認證證書及標誌選擇性能優越和品質可信的産品,有利於政府通過採信認證結果降低管理成本和提升服務品質,在規範市場行為、優化資源配置、維護公眾利益、以及提高國民經濟運作品質等方面發揮著重要支撐作用。在我國,産品認證是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變的過程中發展起來的,政府對認證管理措施的認知和應用有一個循序漸進轉變的過程。同時由於市場採信和消費者認知還不普遍,自願性産品認證的發展還比較緩慢,沒有發揮其應有的功能和作用。一些發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有待破解,如:(一)戰略定位頂層設計不清晰,管理機制還需進一步完善。(二)採信不足影響市場推廣動力,市場需求有待進一步激發。(三)技術儲備和創新意識較弱。(四)與國際知名認證機構存在差距。(五)部分領域存在制度交叉錯位和行業壟斷現象。
十八大以來,隨著全面深化改革的步伐加快,隨著國家治理和社會治理的現代化,隨著政府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的全面推進,對政府的管理方式正在快速轉變。許多對産品的直接管理職能,將以認證等形式的間接管理方式所代替,認證工作將承擔更多的社會管理職能,這為自願性産品認證的發展的提供了新的空間和機遇。
為此,國家認監委制定了《意見》,從宏觀政策規劃及微觀改革措施兩個層面進一步推動自願性産品認證工作,充分發揮其在服務經濟轉型發展、滿足社會公眾需求、助推生態文明建設等方面的功能作用,實現産品認證的跨越式健康發展。
二、制定《意見》的總體思路
《意見》貫徹體現了機構推動為主,政府引導為輔以及需求導向、社會共治的指導思想和原則;強調內因是關鍵、外因是條件,同時發揮內外兩個方面的作用;把關鍵放在激發市場需求和認證機構內在活力方面,同時對影響自願性産品認證發展的外部因素進行梳理,提出改革、改進、完善、調整的思路和辦法。
(一)適應發展,需求導向
適應新産品、新技術發展特點,適應産業升級要求,適應社會治理需求,服務“中國製造2025”“一帶一路"戰略,服務生態文明建設,識別、激發、服務各方需求,在産品認證工作中及時跟進。同時促進相關法律法規、行業指導意見對産品認證手段需求的落實,服務經濟社會發展。
(二)改革創新,激發活力
結合審批制度改革,引導機構自身能力建設,打造從業主體,打造機構品牌,引導機構集約式發展、為企業提供一站式技術解決方案。
(三)優化服務,重點突破
打造制度品牌,緊緊圍繞産品認證服務經濟社會發展,重點推動節能、低碳、環保等領域的産品制度建立和推進。
(四)營造環境,推動採信
推動改革紅利落地,推動各方採信認證結果,為行業發展營造良好環境,打造認證公信力,更好地傳遞信任,服務發展。
(五)強化監督,社會共治
強化事中事後監督,實現社會監督,多元共治,確保制度可持續健康發展。
按照上述思路,《意見》提出了自願性産品認證的目標、原則、推進措施、改革方向等。
四、主要結構和內容
本《意見》在引言部分簡要敘述了推動發展的自願性産品認證發展的意義,指出了發展自願性産品的方向。
第一部分,提出了發展自願性産品認證的兩個階段性目標與四個工作原則。
第二部分,明確提出以市場需求為導向發展自願性産品認證,從五個方面提出了激發市場需求的方向,也是目前可以有效發揮自願性産品認證功能作用的方向。
第三部分,打造機構品牌,提出了信守規則,公信為先,落實責任,提升能力的措施。這些措施不再重復技術與管理程式方面的一般要求,突出了認證機構主體責任要求,以工作品質去贏得信任。
第四部分,打造制度品牌,提出了激發活力、鼓勵創新、增強後勁的幾項措施。突出了重點努力的方向和領域,以創新去尋求發展。
第五部分,從優化自願性産品認證發展環境方面提出了九條措施。這些措施覆蓋了與自願性産品認證有關的管理、服務的各個方面。
第六部分,提出了多元共治的六項措施,融入了宣傳、推動、服務、監督、引導發展的要求。
國家認監委將在《意見》出臺後,進一步推進産品認證與國家各項規劃及戰略銜接,完善資訊平臺建設,加大宣傳引導,凝聚發展共識,形成需求導向的溝通機制、上下聯動的協商機制、推進採信的共用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