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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擬出臺政策:與父母同住可少繳所得稅

  • 發佈時間:2015-12-10 15:25: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原標題:與父母同住或減少所得稅

  深圳晚報訊 (記者 羅典)

  儘管深圳一再強調“年輕”,但隨著越來越多年輕人涌入這座城市添磚加瓦的同時,也不可避免帶來了新一輪的養老壓力。7日,深圳市民政局在官網上發佈了《深圳市養老服務業發展“十三五”規劃(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徵求民意。意見稿提到“十三五”時期,預計到2020年,深圳市60歲以上戶籍人口數將增加40萬人,常住老年人口數會有76萬人,深圳市將進入老齡化社會。

  硬體加強驅動養老事業發展

  到2015年底,深圳市養老床位將達到8000張以上,社區養老服務覆蓋率達100%。但是,公辦民辦養老機構發展不平衡,公辦養老機構一床難求、多人等候,民辦養老機構因為條件簡陋、功能單一而空置率高、門可羅雀。

  意見稿中提到,“十三五”期間將完善養老硬體設施體;同時立項規劃深圳市養老創新工程。在公佈的《“十三五”期間全市養老服務機構建設重點工程推進表》中,2016年,深圳市養老護理院可竣工,同年深圳市社會福利中心(新址)一期也將投入使用,近1000余張床位可供市民申請。到2020年,深圳市將新增養老床位3000張,全市每千名戶籍老年人擁有養老床位數35張。同時,深圳市探索建立第三方評估制度,根據評估結果確定享受基本公共養老服務的層級類型、輪候順序。

  除了傳統養老方式外,深圳還將成立機構,建設以養老服務大數據管理服務中心為核心的居家養老服務電子和物理網路體系,為老人提供不同類型健康管理、科技養老、機能康復和家政服務,確保向90%的老人提供居家養老服務、7%部分失能的老人提供社區養老和3%完全失能的老人提供機構養老。

  多項政策激發社會養老産業新活力

  意見稿提到,將創新社會辦養老機構扶持政策,探索社會企業養老制度。未來五年將運用社會企業的方式來發展養老。政府會進一步降低門檻、簡化手續,養老機構設立許可許可權下放至各區(新區),探索民辦養老機構“區級登記、一照多址、同城運營”登記管理制度,落實土地、稅費、信貸、購買服務等優惠政策,引導社會力量參與養老服務體系建設。

  另外,將建立養老服務業經費增長機制。民政本級彩票公益金和地方各級政府用於社會福利事業的彩票公益金,要將50%以上的資金用於支援發展養老服務業,養老服務業每年的經費投入增長速度,不應低於當年財政收入的增長速度。同時,積極引導社會資金投入共同發展養老事業,形成民間資本、慈善基金、彩票收益等多元財力投入機制。

  與父母同住或減少所得稅引熱議

  此外,深圳還將探索老年人財産養老新模式,出臺相關稅收優惠政策,對採用住房養老模式的老人有條件地免征房産稅,同時,對以養老為目的的老人轉讓住房有條件免征營業稅和個人所得稅。值得一提的是,意見稿中提出“將對與老人居住在一起的子女給予優惠政策,適度增加與老人居住在一起的子女的工薪所得稅費用扣除額,實現贍養費用的稅前扣除。”

  這一意見在網上引起熱議,有網友點讚,稱這是鼓勵兒女盡孝的好政策,是年邁父母的福音。與此同時,這一意見的傾向也引起了爭議,有網友認為針對目前居住資源而言和父母同住至少需要三室一廳的戶型,鼓勵子女和父母同住在深圳無論是住房硬體還是子女主觀選擇操作性都難達到。

  擁有5年從事養老服務經驗的楊女士告訴記者,這條意見是給子女更多的選擇空間,鼓勵子女和父母同住符合老人的真正需求,也是減少政府社會養老壓力,從倫理和健康角度來説可以接受。但是,由於深圳的人口情況較為複雜,判定標準是按照和父母同住的子女數還是父母數為參考,或者按家庭扣稅都值得商榷。如果這條意見通過,後續的配套政策的制定需要更加細緻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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