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監會欲發文規範高現價産品
- 發佈時間:2015-12-09 01:29:37 來源:金陵晚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經常被一些保險公司當作快速做大保費規模利器的高現金價值産品(簡稱高現價産品),背後往往隱藏著流動性風險。記者獲悉,保監會近日向各個人身險公司下發《關於近一步規範高現金價值産品有關事項的通知(徵求意見稿)》,意在進一步規範該類産品。徵求意見稿提出,保險公司銷售高現金價值産品的,應保持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於100%且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於50%。若低於兩者任一指標,應立即停止銷售高現價産品。自2016年1月1日起,除保險公司高現金價值産品年度保費收入應控制在公司資本金的2倍以內外,還需滿足“其中預期産品60%以上的保單存續時間在1年及1年以下的高現金價值産品的年度保費收入應控制在公司投入資本的1倍以內。”財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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