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行業評級試行稿或年底公佈
- 發佈時間:2015-12-07 07:00: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備受業內關注的信託公司行業評級工作終於有了階段性進展。《經濟參考報》記者6日從多家信託公司處獲悉,經過兩輪的徵求意見和會員大會的表決投票,《信託公司行業評級指引(試行)》(以下簡稱“試行稿”)已表決定型。與此前的徵求意見稿相比,試行稿將之前的四大類12個子項調整為四大類11個子項,刪除了“産品自銷規模佔比”一項,並且增加了風險管理能力的權重。業內專家預計,試行稿或將在今年年底的信託業年會上得以正式公佈,雖然部分細節仍存爭議,但對行業轉型會産生積極影響。
記者獲取的資訊顯示,信託公司行業評級體系簡稱“短劍”(CRIS)體系。其涵蓋四大板塊、11個指標的內容,包括資本實力板塊、風險管理能力板塊、增值能力板塊、社會責任板塊。按照規劃,信託公司行業評級的週期原則上為一年,評價期為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涉及的財務數據、業務數據以上一年度經審計的報表和協會公佈的數據為準,而其中最重要一點是,評級結果將向社會公開發佈,而這將對消費者的行為和信託公司的經營産生重大影響。
試行稿本著簡單易行的思路,將信託公司劃分為A、B、C三級。其中,大於等於85分則評為A級,小于70分則定為C級,中間為B級。在各評級指標打分方面也增加風險管理能力板塊的權重。具體為資本實力板塊、風險管理能力板塊、增值能力板塊、社會責任板塊分值由此前徵求意見稿中的30分、30分、30分和10分,分別調整為28分、36分、26分和10分。
對此,華融信託研究員袁吉偉表示,試行稿較初稿的主要不同之處在於對指標體系進行了優化,包括修改個別指標的基礎值和目標值、細化風控指標、提升了風險管理能力類別指標權重等。
“這次列出的四大項11子項,包括凈資本、資本充足率等,基本都是公開可查的數據和定量分析,提高了可操作性並降低了人為主觀性。而風險管理類指標權重由之前的30分提升至36分,成為權重最高的板塊,這表明監管部門充分引導信託公司重視風險管理能力提升,強化核心競爭力的塑造”,袁吉偉説。
事實上,有關信託公司的評級早已啟動。2010年銀監會發佈了《信託公司監管評級與分類監管指引》銀監發[2010]21號,對2008年版本的監管評級做了進一步修訂,但在評級結果的應用上還不是非常明確,沒有嚴格和信託公司業務資質掛鉤。為此,銀監會近年來一直在考慮修訂信託公司監管評級和分類指引,並於2014年8月份向各家信託公司發出了徵求意見稿。
北京某知名信託分析人士表示,信託業一直以來缺乏一種有效、權威的評價體系。此次由行業協會主導的行業評級意見稿有望填補這一空白。“尤其是評級結果向社會公開這一點影響巨大,充分展示信託業日漸趨於成熟和自信。”
信託業協會明確表示,由於首次開展行業評級工作,將採用先期試行的方式推進。對此,上述知名信託分析人士表示,採用先期試行的方式或許意味著試行稿未來將有較大的調整空間。但他也直言,“新修訂的部分指標過於嚴苛,對中小信託公司業務開展將産生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