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行銷身份詐騙獲刑 警示:購房款不應打入個人賬戶
- 發佈時間:2015-12-04 20:02: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國經濟網北京12月4日訊(記者李萬祥)面相斯文,氣質儒雅,有著高學歷和高大上的職業——房地産開發公司行銷部經理,這位“高負帥”卻為償還鉅額高利貸,詐騙31人300多萬元。最高法4日通報,日前,廣西河池市金城江區人民法院對這起曾在當地轟動一時的案件進行了一審公開宣判。
如果沒遇上王琳,張氏夫婦現在應該已住進寬敞明亮的3居室。他們還是想不通堂堂一個房地産項目行銷經理,會把夫妻倆辛辛苦苦積攢下來的20多萬元購房款套走。
時間追溯到2013年,開美發店的張氏夫婦想在“澳門城”購買一套商品房,(“澳門城”全稱為“河池·澳門國際城”,由廣西怡駿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開發建設) ,此時的王琳正是怡駿房地産開發公司行銷部經理。
王琳是張氏夫婦美發店的常客,雙方關係非常熟絡,通過交談張氏夫婦得知王琳是“澳門城”項目行銷經理。2013年7月,張氏夫婦跟王琳透露想在“澳門城”購房,王琳聲稱自己能幫他們訂房,並向夫婦倆推介會員能有購房優惠,讓夫妻兩先交2萬元現金辦理一張國際卡成為該樓盤會員。隨後,張女士親自到怡駿房地産公司辦公室交了2萬元現金給王琳,王琳交給張女士一張“澳門城”國際卡和國際卡章程。
過了一段時間,王琳對張女士稱已幫她定得一套房,並説已代其到公司財務刷了5萬元墊付購房定金,讓其轉5萬元到自己的銀行卡上。2013年7月,張女士轉了5萬元到王琳的銀行卡上,轉完錢後張女士讓丈夫到王琳所在的公司簽訂了一份《訂約定金協議》。
隨後,張女士又按照王琳的要求通過銀行轉了近16萬元首付款到王琳的個人賬戶,前後總共交給王琳23萬多元購房款,王琳寫了2張購房收據給張女士,並讓其與丈夫到房産公司簽訂了購房合同。
可是到2014年8月,張氏夫婦仍沒有得到他們期盼已久的房子,張女士通過多方了解才知道自己被王琳騙了。2014年9月,張氏夫婦選擇了報警。同年年9月24日,王琳在廣西怡駿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裏被公安人員抓獲。公安機關還從王琳處收繳到其作案所用的假公章3枚。
令張氏夫婦沒有想到的是,除自己外還有30人被這個行銷經理利用各種理由、手段詐騙,涉案金額竟達300多萬元。
在案件審理過程中,王琳交待因為工作的關係,經常有客戶和身邊的熟人向王琳諮詢購房事宜,有些還他向爭取購房優惠,而自己則把這當成了“商機”,向這群人伸出了罪惡之手。
“王琳詐騙客戶購房款的辦法如出一轍,即以‘澳門城’行銷部經理的身份取得受害人信任,隨後讓受害人辦理會員卡享受打折優惠,隨之簽訂虛假合同,最後一步步讓受害者打錢進自己的私人銀行賬戶。因為被告人向受害者提供了用假公章蓋印的合同及收據,所以很難被識破。”此案審判長覃文努説。
除了詐騙他人購房款外,王琳還以換房、購買會員卡、合夥投資“澳門城”車位等名目,騙取他人錢款。
據王琳交待,2006年起他因創業需要向他人借款,後被合夥人卷款潛逃,因而欠下數百萬高利貸債務。
為償還鉅額高利貸,王琳産生了利用其擔任廣西怡駿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行銷部經理的便利騙取購房者錢財的念頭,並且一發不可收拾地開啟了行騙的罪惡之旅。
最終,法院以詐騙罪依法判處被告人王琳有期徒刑十三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同時責令其于判決生效後一個月內退賠詐騙所得款項共計3049686元給被害人。
該案審判長覃文努説:“從該案可以看出,王琳利用自身職務進行詐騙,方法其實不複雜,只要購房者能按正規程式購買房産,在打款時選擇打進公司賬戶而不是個人賬戶,也許就沒這麼容易上當受騙。一旦發現自己被騙應主動報案,防止更大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