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意搭乘出車禍積極賠償判緩刑
- 發佈時間:2015-12-04 08:33:15 來源:農民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常言道,遠親不如近鄰,好意搭乘鄰居本來是件助人為樂的事,但要在安全、合法的情況下進行,否則有可能害人害己。近日,江西省安福縣人民法院以被告人歐陽義犯交通肇事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七個月,緩刑一年。
2015年6月9日下午,歐陽義無證駕駛無牌證三輪摩托車搭乘鄰居周冬梅從家中出發,沿宜拿線由北往南行駛至宜拿線70公里路段,左轉彎時遇劉昌培駕駛的二輪摩托車相向而行,兩車發生碰撞,導致周冬梅身受重傷,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後經安福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責任認定,歐陽義負本起交通事故的主要責任,劉昌培負次要責任。案發後,歐陽義在現場等候交警出警。2015年6月12日,歐陽義與被害人周冬梅家屬達成賠償協議,除支付醫藥費外,賠償被害人家屬死亡賠償金等各項損失共計6萬元,取得了被害人家屬的諒解。
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歐陽義無證駕駛機動車且轉彎未讓直行,違反交通安全法規而發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負事故的主要責任,其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歐陽義明知是無牌證機動車而駕駛,酌情可以從重處罰。鋻於其交通肇事後在現場等待交警出警,並如實供述犯罪事實,是自首,依法可以從輕處罰。同時其與被害人家屬達成了賠償協議,積極賠償了被害人家屬的經濟損失,並取得了被害人家屬的諒解,酌情可以從輕處罰。據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承辦法官提醒:好意搭乘他人要做到安全謹慎駕駛,避免發生事故,否則好事變壞事,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江西省安福縣人民法院彭穎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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