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再次發佈兩份負面清單
- 發佈時間:2015-12-02 16:29:16 來源:湖北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湖北日報訊 (記者張茜、新聞研修班學員嚴俊傑、通訊員上官曉敏)公務員、現役軍人等不得經商,市轄區名稱不能單獨用作企業名稱中的行政區劃……昨日,省工商局印發《工商登記投資(任職)資格負面提示清單》和《企業名稱登記負面清單》,對投資者身份、企業名稱進行嚴格限制。註冊者身份、企業名稱不符合者,將被拒絕進入市場。
負面清單規定,公務員、現役軍人、黨員領導幹部、國有企業領導人、律師事務所等12類身份投資、進入市場主體被禁止或限制。例如,負面清單明確規定國企領導人不得以個人名義從事營利性經營活動和有償仲介活動,並且不得在本企業的同類經營企業、關聯企業和與本企業有業務關係的企業投資入股。
同時,對企業名稱、內容、文字等做了具體規定,部隊番號、中南海等具有特殊含義的字眼都禁止出現在企業名稱中。負面清單還規定,市轄區名稱不能單獨用作企業名稱中的行政區劃,以武漢市武昌區為例,轄區內企業可以註冊為湖北省或武漢市某某公司,而不能註冊為武昌區某某公司。
據省工商局登記註冊分局局長王志軍介紹,加上去年底公佈的市場主體住所負面清單,省工商已公佈了三個負面清單。
“以往難免有企業主由於不了解市場主體登記中的相關規定,而導致申報名稱不符合被駁回,有了負面清單,法無禁止即可為,更方便企業主辦理相關事項。”王志軍表示,即日起,市場主體可在省工商局官網查詢負面清單相關內容。
工商登記投資(任職)資格負面提示清單
序號 禁止(限制)對象 禁止(限制)規定
1公務員(含檢察官、法官、警察、參公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不得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經營活動
2 現役軍人 不得投資經商
3 黨員領導幹部 不得私自投資從事營利性活動,不得個人或者假借他人名義經商、辦企業
4 國有企業領導人
不得個人從事營利性經營活動和有償仲介活動,不得在本企業的同類經營企業、關聯企業和與本企業有業務關係的企業投資入股
5 黨政機關 不得投資經商、辦企業
6 軍隊、武警部隊、政法機關 不得投資從事經商活動
7已投資設立一人公司的自然人(外國〔地區〕自然人除外)該自然人不得再設立其他的一人有限公司、該一人公司不得設立新的一人公司
8 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 不得設立一人公司
9因擅自從事娛樂場所經營活動被依法取締的娛樂場所投資人員和負責人終身不得投資開辦娛樂場所
10 律師事務所 不得投資從事法律服務以外的經營活動
11 分支機構 分支機構不得作為投資人
12國有獨資公司、國有企業、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成為普通合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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