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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媒:中國大學生掏鳥16隻賣千余元獲刑10年半

  • 發佈時間:2015-12-02 14:10: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原標題:外媒:中國大學生掏鳥16隻賣千余元獲刑10年半

  參考消息網12月2日報道 外媒稱,大學生小閆發現自家大門外有個鳥窩,和朋友架了個梯子將鳥窩裏的12隻鳥掏了出來,養了一段時間後售賣,後又掏4隻。日前,小閆和他的朋友小王分別犯非法收購、獵捕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等,被判有期徒刑10年半和10年,並處罰款。

  據新加坡《聯合早報》網站12月2日報道,90後小閆原本是鄭州一所職業學院的在校大學生。2014年7月,小閆在家鄉輝縣市高莊鄉土樓村的小山村過暑假。7月14日,小閆和朋友小王發現自家大門外有一個鳥窩,於是二人拿梯子攀爬上去掏了一窩小鳥,共12隻。飼養過程中逃跑一隻,死亡一隻。

  報道稱,小閆將鳥的照片上傳到朋友圈和QQ群,就有網友與他取得聯繫,説願意購買小鳥。小閆以800元7隻的價格賣給鄭州一個買鳥人,280元2隻的價格賣給洛陽一個買鳥人,還有一隻賣給了輝縣的一個小夥子。

  2014年7月27日,小閆二人又發現一個鳥窩,又掏了4隻鳥。不過這4隻鳥剛到小閆家就引來了輝縣市森林公安局。第二天二人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3日二人被逮捕。2014年11月28日,新鄉市輝縣市檢察院向輝縣市法院提起公訴。新鄉市輝縣市法院三次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他們掏的鳥是燕隼,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

  2015年5月28日,新鄉市輝縣市法院一審判決,以非法收購、獵捕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判處小閆有期徒刑10年半,以非法獵捕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判處小王有期徒刑10年,並分別處罰金1萬元和5000元。其中一個買鳥人 某因犯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獲刑1年,並處罰金5000元。

  新鄉市中院二審維持原判,小閆家人日前透露,他們已替孩子請了律師,希望能啟動再審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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