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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部限制性批准恩智浦收購飛思卡爾

  • 發佈時間:2015-11-27 16:28: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新網11月27日電 據商務部網站消息,商務部今日發佈公告稱,附加限制性條件批准恩智浦收購飛思卡爾全部股權案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

  公告顯示,商務部收到恩智浦半導體股份公司(NXP,以下簡稱恩智浦)收購飛思卡爾半導體有限公司(Freescale,以下簡稱飛思卡爾)全部股權案(以下稱本案)的經營者集中反壟斷申報。經審查,商務部決定附加限制性條件批准此項經營者集中。

  根據公告,收購方恩智浦于2006年在荷蘭設立,是納斯達克上市公司。恩智浦是一家全球半導體公司,從事積體電路及單一組件(分立元件)半導體的設計、製造和銷售,其産品用於汽車、無線網路基礎設施、照明、移動、消費與電腦等多種領域和行業。

  被收購方飛思卡爾于2003年在百慕大設立,住所位於美國,由原摩托羅拉半導體産品分部的運營資産和負債組成,是紐約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飛思卡爾是一家從事微控制器與數字網路處理器(通常稱為嵌入式處理器)生産和研發的公司。此外,該公司還向客戶提供與其嵌入式處理器互補的差異化半導體産品組合。

  根據恩智浦、敏博收購有限公司(恩智浦的全資子公司,以下簡稱敏博)和飛思卡爾于2015年3月1日簽訂的協議,敏博將被吸收併入飛思卡爾。飛思卡爾各普通股持股人可以每股飛思卡爾普通股換取6.25美元現金和0.3251股恩智浦普通股。交易完成後,飛思卡爾將成為恩智浦的全資子公司。

  鋻於此項經營者集中可能會對全球射頻功率電晶體市場産生排除、限制競爭的效果,根據恩智浦向商務部提交的《桑巴協議》以及最終承諾,商務部決定附加限制性條件批准此項集中,要求恩智浦履行如下義務:完全剝離其射頻功率電晶體業務;嚴格按照其向商務部提交的《桑巴協議》向北京建廣出售上述業務;自公告之日起至剝離完成,嚴格履行商務部《關於經營者集中附加限制性條件的規定(試行)》第二十條規定,確保剝離業務的存續性、競爭性和可銷售性;在剝離業務交割後的過渡期間內,嚴格按照相關協議規定及承諾向剝離業務的買方提供相關服務;剝離業務交割之前,恩智浦與飛思卡爾之間的股權收購交易不得實施。

  公告稱,限制性條件的監督執行除按本公告辦理外,2015年10月27日、2015年11月19日恩智浦分別向商務部提交的《桑巴協議》及最終承諾對恩智浦也具有法律約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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