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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不能比月供高太多

  • 發佈時間:2015-11-27 15:32:05  來源:羊城晚報  作者:梁棟賢  責任編輯:羅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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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樣的先租後售,約!

  人物:傅小姐

  年齡:24歲

  職業:廣告公司從業人員

  傅小姐老家在粵西,前年大學畢業來到廣州,工作尚算穩定,目前有買房意向,“如果和男朋友確定關係的話”。

  聽到有房子可先租後售,傅小姐眼睛一亮:“這樣很好啊!如果可以在買房前先入住,就能夠真實體驗到這套房子是否適合自己,畢竟現在買房多數是買期樓,買的時候只能看到樣板房。”

  假如試住期的租金高於買房的月供,可以接受嗎?傅小姐認真考慮了一下説:“畢竟是先住後買,開發商也要承擔風險,我的置業風險也有所降低,所以,比月供略貴一點的租金我也可以接受。”

  不過,傅小姐同時強調:“租金不能比月供高太多,最多10%,再多就很難接受了。畢竟每個月多10%,累計起來也不算少,而且,我們也要看自己的經濟能力,現在房子本身就不便宜。”

  假如只是先租住某家開發商的房子、日後買同一家開發商的樓盤有額外優惠呢?傅小姐直言:“這種優惠對買家的吸引力就會下降很多。以後要購買的樓盤無法真實體驗,買家的好處就只是一點購房優惠而已。當然,具體情況還要看相關條款。比如説,新買的房子在未交樓前,租金能否抵月供?如果優惠部分只算買樓前所支付的租金的話,那就很難接受。畢竟現在賣的多數是期樓,買房後要一年多才能入住,這一年多的時間內,一邊要租房,一邊還要供樓,這對年輕人是很大的經濟負擔。可能廣州本地有置業需求的年輕人更容易接受一點,可以短期先住在家裏,不用同時扛租金和月供。”

  (梁棟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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