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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顧十二五:政府資訊透明度逐年快速提升

  • 發佈時間:2015-11-26 08:33:55  來源:法制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編者按

  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在十三五規劃建議中提出,到2020年,“法治政府基本建成”。三年前,這一提法已經出現在十八大報告中。從現在起到2020年,還剩五年。實現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標,時間緊,任務重。

  以5年為坐標審視,十二五期間法治政府建設有哪些跨越?未來五年法治政府建設的發力點在哪?應該完善哪些推進機制?

  本報從今天起,推出《回顧十二五·法治政府在路上》專欄,將從推進資訊公開、行政程式立法、行政問責、復議委員會改革、行政體制改革,規範自由裁量權、創新法治政府推進機制等方面,進行回顧與展望。以饗讀者。

  □ 本報記者 萬靜

  從2011年到2015年這五年,是中國建設法治政府全面提速的五年,更是建設透明政府全面提升的五年。

  在這五年,政府資訊公開逐年擴大主動公開範圍,實現了從重點公開到全面公開的跨越;

  在這五年,“三公”經費公開從無到有,從中央到地方,力度、範圍逐年擴大加深,向世界展示中國建設廉潔、節儉政府,遏制權力腐敗的決心;

  在這五年,國務院進一步強化政府資訊公開的制度建設和基礎建設,重點規範架構公民依法申請公開的制度建設,為保證社會大眾的知情權作出更為詳細的行為指導規範。

  在這五年,政府資訊公開工作的開展及進步得到第三方評估機構的認可,政府資訊透明度成績逐年提高。

  資訊公開及格率大幅提高

  每年在兩會召開之前,由中國社科院發佈的《法治藍皮書》中的《中國政府透明度年度報告》,無疑是中國政府資訊公開工作發展的忠實記錄者。

  2011年2月24日,在社科院發佈的2010年《中國政府透明度年度報告》中,對我國43個城市及59個國務院部門的政府資訊公開情況進行了測評。結果顯示,在滿分100分的前提下,國務院59個部門中僅有8個得分在60分以上,43個地方政府中也只有13個得分超過及格線。

  2015年3月18日,在2014年《中國政府透明度年度報告》中,對55個國務院部門,31個省級政府和較大的市級政府進行了測評,結果顯示,在政府資訊公開方面,國務院部門從2013年10.91%的及格率躍升為56.36%,省級政府由22.58%躍升至83.87%,較大的市級政府則從47.39%躍升為49.98%。

  對此,報告主筆人、社科院法學所副研究員呂艷濱指出,政府資訊公開條例頒布實施六年多來,特別是從2011年之後,各級政府資訊公開的工作都全面提升,政府資訊公開從國務院部門、省級政府到較大的市級政府,獲得跨越式進步,呈現出自上而下強力推動、各級政府齊頭並進的良好態勢,政府資訊公開已經成為政府治理新手段。

  資訊公開範圍不斷擴展

  記者梳理自2011年以來,國務院對政府資訊公開工作的指導政策和文件公告,發現其一改從前比較謹慎原則的“一般指導”,變成直奔主題的“重點指導”。比如,2012年4月底,國務院辦公廳就2012年政府資訊公開重點工作的安排發出通知,要求各級政府機關要推進財政預算決算、“三公”經費、食品安全、徵地拆遷、生産安全事故、保障性住房、環保、招投標和價格收費等八大重點領域的資訊公開工作。

  2013年7月,國務院又對2013年的政府資訊公開工作做出了“重點安排”,較2012年增加了推進行政審批資訊公開一項;並把“推進食品安全資訊公開”增添為“推進食品藥品安全資訊公開”;把推進招投標資訊公開,更換為推動以教育為重點的公共企事業單位資訊公開。這表明這兩年政府資訊公開工作主要處於重點公開階段。

  2014年4月,國務院辦公廳發佈“2014年政府資訊公開工作要點”,提出:“堅持把公開透明作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統籌推進政府資訊公開,加強資訊發佈、解讀和回應工作,強化制度機制建設,不斷增強政府資訊公開實效,進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更好地發揮資訊公開對建設法治政府、創新政府、廉潔政府的促進作用。”

  2015年4月,國辦印發“2015年政府資訊公開工作要點”強調:“各級行政機關要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原則,全面加強政府資訊主動公開工作,對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權利和義務的規範性文件,都要按政府資訊公開條例規定及時予以公開;對出臺的重要政策法規要同步進行科學解讀,對社會熱點問題要第一時間予以回應,方便公眾更好地了解和理解政府工作。充分發揮新聞發言人、政府網站、政府公報、政務微網志微信等資訊發佈平臺作用,不斷擴大政府資訊傳播範圍,方便公眾獲取和知曉。”

  南開大學法學院的趙正群教授對此分析説:“2014年、2015年的‘工作要點’對資訊公開的指導精神沒再延續前兩年的‘重點安排’,轉而突出推進行政權力運作資訊公開、加強公共資源配置資訊公開、加強公共服務資訊公開和推動公共監管資訊公開等方面,標誌著中國政府資訊公開制度建設已經從以往的重點領域公開到全面公開的新階段。”

  資訊公開力度漸次加大

  2011年,中央政府首次公開“三公”經費。從2011年到2014年,中央的“三公”預算隨著對外公開力度的加大也逐年下降。與此同時,地方政府也開始陸續公佈“三公”預算。根據財政部匯總對外披露的數字顯示,2010年中央行政單位、事業單位和其他單位“三公”支出合計94.7億元。2011年為93.64億元。2012年是74.25億元,比預算數減少5.59億元,比2011年的決算數(93.64億元)減少了接近20億元。

  北京大學法學院副院長王錫鋅教授指出,“三公”數據的公開是建設廉潔、節儉政府,遏制權力腐敗和社會不正之風的有益嘗試。“三公”數據的公開是打造陽光政府、法治政府的重要一步。公開、透明是陽光政府的應有之義,也是政府依法行政的一項基本制度。凡是不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政府資訊,都要向社會公開。在資訊公開方面,不願公開、不敢公開、不屑公開現象依然存在,尤其是涉及“三公”消費等內容更是一度被許多部門視為“秘密”。隨著“三公”數據的公開,這既是打造陽光政府的一個積極信號,也是政府身體力行貫徹資訊公開條例的實際步驟,不僅讓公眾對陽光政府有了更多期待,也對法治政府有了更多憧憬。

  資訊公開從被動到主動

  2011年2月24日發佈的2010年《中國政府透明度年度報告》披露,公民申請政府資訊公開的難度與阻力很大,而且申請資訊公開的成本問題很突出。針對該問題,2014年4月,國辦在“2014年政府資訊公開工作要點”中提出:“對於經審核認定可以讓社會廣泛知曉的政府資訊,在答覆申請人的同時,應通過主動公開渠道予以公開,減少對同一政府資訊的重復申請。”

  對這一變化,中國政法大學法治政府研究院副院長王敬波教授認為,政府資訊屬於公共資訊,不應設定限定公民申請資訊公開的各種障礙。國辦此次對於依申請公開行為規範的意見,將依申請公開申請數量大的政府資訊變為主動公開,也是在政府透明建設方面做出的有益嘗試。

  政府因透明而進步

  從2011年到2015年,中國政府資訊公開工作為何會取得如此大的變化呢?對此趙正群教授分析認為,首要原因在於對政府資訊公開工作的認識達到前所未有的新水準。政府主管部門對於政府資訊公開內含的民主法治價值功能也達到了前所未有的新高度。

  王敬波教授認為,政府資訊公開首要的價值在於尊重和保障公民知情權的實現,是公民及時有效地行使監督權的必由之路,是建設法治、民主國家的前提。黨中央、國務院在這個問題上的堅定政治決心,以及果斷推出從中央政府到地方政府“三公”經費全公開的重要決策,稱得上是順應民心和順應時代的歷史性進步。政府資訊公開特別是財政預決算資訊的公開,不僅有利於規範政府及其公務人員行使行政權力的行為,同時也推動政府厲行節約,講求效益。為人民群眾提供方便、快捷、優質、高效的公共服務是服務型政府的基本要求。政府資訊公開的進步促成法治政府建設、透明政府建設的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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