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券報:貫徹依法行政理念 扎紮實實辦“鐵案”
- 發佈時間:2015-11-24 07:24:24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近日,證監會向華銳風電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華銳風電”)資訊披露違法與利安達會計師事務所(以下簡稱利安達)未勤勉盡責案當事人送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與《市場禁入決定書》,責令華銳風電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60萬元罰款,對14名責任人員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10萬元到30萬元的罰款,對其中5名責任人員採取市場禁入措施,其中1名為終身市場禁入;責令利安達改正,沒收業務收入95萬元,並處以95萬元罰款,對2名責任人員給予警告,分別處以10萬元罰款,並對兩人分別採取5年市場禁入措施。
中國證券報記者從證監會有關部門了解到,證監會相關部門對本案給予了頂格處罰,同時將主要責任人移交公安機關,並積極推動華銳風電公司設立賠償基金,後續還有民事賠償訴訟。此案市場影響大調查組以“短時間內辦成鐵案”為目標,制定並實施了調查方案。調查人員嚴格執法、廉潔自律,“不喝一碗酒、不吃一頓飯、不私下會見任何人”,紮實辦鐵案。
?強化説理回應
本案中,為粉飾上市首年業績,華銳風電通過偽造單據等方式在2011年度提前確認收入,虛增2011年利潤總額277,861,363.60元,佔2011年利潤總額的比例為37.58%。利安達作為華銳風電2011年年報審計機構,在華銳風電2011年年報審計業務中未能勤勉盡責,存在諸多執業問題。
華銳風電及相關責任人員、利安達及相關責任人員收到事先告知文書後,提交了陳述申辯材料,證監會應華銳風電及部分責任人員、利安達及責任人員的要求舉行了聽證會,聽取了當事人的陳述和申辯。
針對當事人的申辯,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進行了回應:無論上市公司還是證券服務機構,在違反保護投資者法律規定後,均不得以內部糾紛為由,或者藉口已經發佈了單方面免責聲明,逃避證券執法的追究。獨立董事應對公司資訊披露事項實施必要的、有效的監督,對公司資訊披露違法行為承擔責任,不知悉、未參與財務舞弊活動,或者曾對涉案財務數據提出過質疑,均不是當然的免責理由。
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將在行政處罰工作中,針對主要爭議點涉及的事實證據與法律使用問題,進一步強化説理回應,對使用法條進行對照解析,闡釋支撐處罰決定的法理、情理依據,做到“辨法析理,勝敗皆明”;同時,通過充分説理,贏得司法機關與學界對證監會執法工作的認同,並以典型案例統一行政處罰權全面下放後的認定標準與量罰尺度,教育警示市場,達到“辦結一個案,警示一大片;處罰幾個人,教育一大群”的效果。
值得關注的是,本案兩份《行政處罰決定書》,用了較大篇幅,針對當事人的陳述申辯,公開進行説理回應,並對一些普遍性的問題進行警示,這是貫徹依法治國、依法行政理念與方略的體現。
黨的十八大要求讓人民群眾在每個案件的處理中感受到公平正義。這既是對司法工作的要求,也是對行政執法的要求,當然包括證券行政執法。證監會處罰委相關人員表示,證券行政執法的“公平正義”,就是讓應受處罰的人受到處罰,應受重罰的人受到重罰;讓不應受處罰的人免於處罰,應受輕罰的人受到輕罰。就行政處罰工作來説,法律文書充分“擺事實,講道理”,是“感受公平正義”的基本途徑與主要手段。法諺有雲:“看得見的公平正義才叫公平正義”,“正義是從裁判中發聲的”。也就是以公開促公平、以公開促公正。
辦案紮實有力
據證監會稽查總隊辦案人員介紹,“華銳風電”調查工作總共歷時35天,其中,現場調查20天。調查組20天連續作戰,對30多個省的50多個項目展開調查,獲取了累計200多份重要書證,依據掌握了華銳風電違法的核心證據。此後,調查組連續加班10天,整理上萬頁證據,撰寫了上百頁調查報告。針對此案市場影響大等的情況,調查組以“短時間內辦成鐵案”為目標,制定並實施了調查方案。
證監會辦案人員表示,在稽查人員長期疲勞作戰身心疲憊的情況下,調查組仍然加班加點,以高效高質的調查工作奠定了案件處理的基礎。有的稽查人員剛剛完成持續數月的IPO財務核查,身體極度疲憊,有稽查人員一邊吃藥調理身子,一邊加班看會計師底稿,還有同志與妻子兩地分居,妻子專程從外地趕來看望,該同志仍週末加班加點看材料而未能陪同妻子,加班至深夜更是家常便飯。在內外部壓力和困難下,調查組堅持“不喝一碗酒、不吃一頓飯、不私下會見任何人”這一一以貫之的高度組織紀律,圓滿完成了任務。
“華銳風電”案是證監會高效查處的典範,全部調查僅35個工作日,並且實現了稽查執法與日常監管的良性互動、標本兼治的“大執法”模式轉型。主要涉案人員被移送公安機關,並承諾對投資者作出賠償。該案的成功查辦,極大警示了證券市場中的同類違法犯罪行為,給膽敢以身試法者以巨大震懾。
證監會辦案人員指出,“立案調查華銳風電”成為2013年第二季度市場熱點,既與華銳風電地位特殊有關,也與中小投資者對該案的極大關注有很深的關係。該案的成功查處,反映了證監會維護“三公”原則的一貫立場,投資者普遍給予了積極和正面評價。
證監會處罰委相關人員表示,本案有力地表明瞭證監會打擊虛假資訊披露的決心,彰顯證券稽查執法的威懾力,也將對違法者以深刻警示。(倪銘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