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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者該如何維權?

  • 發佈時間:2015-11-20 07:00:49  來源:南方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一般情況下,當網貸平臺投資者發現平臺提現出現問題、或投資者資金難以墊付時,那麼平臺很可能就“出事”了。平臺出事後,投資者能做什麼?該做什麼?如何快速的反應並最大程度減少損失?對此,南方日報專訪了華商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郭維,他認為,投資者在投資過程中首先要確保自己的投資行為真實存在,留有證據。當出事以後,投資者可以通過法律渠道起訴問題平臺或其擔保公司,在多個渠道當中,尋找經偵部門的幫助是最高效快捷精準的。

  “平臺出事後,投資者能夠通過個人去維權的比較少,因此一旦有問題,就不是單個人能解決的。”郭維表示,在他接觸的案例中,投資者需要維權的,要麼就是平臺跑路了,要麼是平台資金斷裂無法運作下去,通常都會通過經偵部門解決這個問題。

  投資者能否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呢?郭維説,個別投資者想借助法律途徑,可往往遇到一個最難的問題——取證難,“因為投資者在投資的時候沒法掌握平臺的風險點,很多平臺在運作過程中的資訊極為不透明,投資者只能掌握到網站上公佈的資訊,但一旦平臺停止運作,伺服器關閉,取證就非常困難了。”郭維表示,這個時候只有經偵部門能夠快速鎖定個人資産和股東資産,開展相關調查,確認是否存在真實詐騙行為。“但如果這個平臺不是詐騙行為,僅僅是因為經營不善而倒閉,那就屬於民事行為,一般經偵部門是不受理的,企業就要走清算程式,最後拿出來清算的資産不會太多,所以投資者碰到這種情況,就沒有太好的辦法解決了。”

  郭維告訴記者,雖然平臺有自己的風控團隊,但很大的問題在於風控團隊對法律理解的深度還不夠,“很多平臺的借款人抵押物是抵押在平臺指定某個人身上或者指定的機構身上,但這些人和機構並沒有承諾過任何擔保,這樣抵押權和債權是分離的,就會發現抵押物實際上沒有抵押給平臺。”郭維説,客觀原因是行政管理部門辦不了線上電子合同的抵押登記,不是平臺故意這樣做。

  郭維提醒投資者,如果是民事行為,投資者可以看看平臺有沒有其他的風控措施,比如平臺的擔保公司等,有的話就可以起訴擔保公司,如果平臺自身承諾保本付息的,則可起訴平臺。“在有抵押擔保時,投資者要問清楚工作人員,抵押辦理的過程是怎樣的,是否有真實抵押,如果有擔保公司的話,要了解擔保公司的資金能力如何,這些都可以通過官方數據初步分析到。”

  南方日報記者 卓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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