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制售假藥 湘西“神醫”張學友獲刑十年
- 發佈時間:2015-11-19 18:58:41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華網長沙11月19日電(記者李丹)私自購買制藥設備,在粉劑、丸劑中大量加入禁止添加的西藥,通過線上線下賣藥,2007年以來,湘西“神醫”張學友用這種方式制售假藥,獲利上百萬元,目前已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0年。
記者19日從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公安局了解到,2003年,張學友在吉首市開設“湘西振興民族醫聯合診所”以來,先後雇傭陳某月、吳某和張某紅三人,為其操作制假售假藥品生産線。
為擴大銷售利潤,2006年至2007年,張學友購買各種機械設備,生産藥劑,並在淘寶網建成“湘西苗藥堂”網店,網上給病人開藥。其中,陳某月負責製作假藥,吳某負責在網店“湘西苗藥堂”上銷售及郵寄假藥,張某紅負責給病人取藥。
據了解,張學友開設的診所僅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在未取得《醫療機構製劑許可證》《藥品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生産、銷售自製、自命名的散劑、丸劑。張學友指使陳某月等人在粉劑、丸劑中大量加入禁止添加的醋酸潑尼松片、去疼片等西藥,合成生産“正前”“四海”“八仙”等11種自命名的藥品,使得癌症等重症患者服用後確實産生暫時緩解疼痛的效果,因此前來看病購藥的人增多,張學友也被許多不明真相的患者奉為“神醫”。
僅2013年以來,吳某就以“湘西州宏康醫藥有限責任公司”的名義,購買“醋酸潑尼松片”9916瓶、“去疼片”5600瓶。
經查證,2007年以來,張學友等人僅在淘寶網上銷售自製藥品金額達50多萬元,由患者直接匯款到卡上的購藥款達200多萬元,張學友從中非法獲利140萬元。
2014年5月13日,吉首市公安局民警將位於吉首市火車站附近的“振興民族醫聯合診所”及藏匿在該診所內的制假藥廠一舉搗毀,抓獲涉案嫌疑人5人。依法查封大、中型制藥機械設備7台,收繳成品、半成品及原料藥材400余斤,剷除種植在庭院內罌粟十余株。至此,湘西州建州以來最大的一起生産、銷售假藥案告破。
2015年2月13日,吉首市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張學友生産、銷售假藥案,依法判處張學友有期徒刑10年,並處罰金230萬元;判處吳某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並處罰金20萬元;判處陳某月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6個月,並處罰金20萬元;判處張某紅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並處罰金10萬元。2015年8月24日,經湘西州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後裁定駁回張學友的上訴,維持原判。現判決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