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教練半夜借查房猥褻3名女童 曾搶劫坐過6年牢
- 發佈時間:2015-11-19 06:24:00 來源:今日早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家在外省的邵女士,在今年孩子放暑假期間,給上小學的女兒,報名參加了當地一個培訓機構來杭州舉辦的、為期7天的夏令營,沒想到,女兒到杭州的第三天就打電話給母親説,晚上睡覺時被查房的男教練“欺負”了。
邵女士非常氣憤,果斷報警。8月8日,跟團的男教練李某被抓,與此同時,有兩個小女孩報警反映,晚上睡覺時,被這個李某教練“欺負”。
邵女士女兒參加的這期夏令營,有36個11-12歲左右的孩子,其中12個是女生,24個是男生。
8月3日,孩子們到了杭州,入住城西一家賓館。兩人住一個房間,兩層樓。8月5日,邵女士就接到女兒的哭訴電話。小姑娘哭哭啼啼地説,前一天晚上自己躺在床上睡覺,迷迷糊糊中感覺被子被掀開了,睜開眼一看,發現來查房的男老師已把手伸進被子裏,到處亂摸。發現自己被弄醒後,男老師做了個“噓”的手勢,示意她不要出聲,之後快步離開。當晚,一直沒敢再睡,實在困得不行瞇著了,很快又被噩夢驚醒,就這樣熬到天亮。
女兒還告訴邵女士,為了“方便照管”,培訓班不允許他們關房間門,房卡也都由培訓老師統一管理。邵女士氣得發抖,果斷報警。8月8日,男老師被公安機關抓獲。
被抓的教練李某1980年出生,中專畢業,以打零工為生。警方發現,李某竟曾有過搶劫的犯罪前科,被判過6年的有期徒刑。更讓人吃驚的是,李某竟還不是邵女士報名的這個培訓機構選派的。
原來,邵女士女兒報名的這個培訓機構,將這36名孩子又委託給當地另一家拓展機構,李某是這家拓展機構雇傭的培訓老師和生活老師都是臨時找來的。跟團來杭州的另一名男教練,也是這家拓展機構選派的,而這名教練還是在讀的大學生,是暑假出來打工賺點零花錢的。
這個夏令營,培訓機構派了4名女的生活老師。出於安全考慮,每晚孩子們到休息時間要查房,查房由教練和生活老師共同完成,查房的內容,規定的作息時間內就寢,檢查作業,並關注學員的健康狀態,以便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查房時,不允許工作人員借工作之名與異性學員有親密言行,包括不合理的身體接觸。
雖然有規定,查房時候要有男教練和女生活老師一起在場,可讓家長們充滿疑惑的是,為什麼8月3日晚至4日淩晨查房時,是兩個男的教練,而沒有女的生活老師在場?
李某交代説,原本查房由4個女性生活老師負責的,但4個女老師都是年輕女孩,晚上不大願意出去查房,查房的事就落到了男老師頭上。
李某在查房時,特意支開另一個教練,讓他去查男生宿舍,他自己查女生宿舍,乘人不備時行不軌之事。
杭州西湖區檢察院認為,李某多次猥褻兒童,應當以猥褻兒童罪追究其刑事責任,遂于昨日將李某依法提起公訴。
根據新修訂並於今年11月1日起實施的《刑法修正案(九)》,以暴力、脅迫或者以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褻兒童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檢察官提醒
現在社會上培訓班、夏令營種類繁多、良莠不齊,父母在為孩子挑選培訓班時,一定要注意了解培訓機構的資質和師資水準,多聽聽孩子們的意見。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最好能到培訓中心實地考察,選擇那些師資成熟、資質靠譜的機構。
報名時,要與培訓機構簽訂書面協議,確認培訓班有較好的安全保障監管制度。同時也要對孩子進行安全教育,告知孩子遇事及時與家人聯繫。
另一方面,培訓機構應加強內部管理,嚴格審查員工身份、資質等,以免“引狼入室”。